香山院 - 都市小说 - 贼星传在线阅读 - 092 张法官依法判决 老教师高墙服刑

092 张法官依法判决 老教师高墙服刑

    在法庭上,白育才认识到:傅崇德是实事求是的,汪凤鸣十多万元打了水漂,说话激动是可以理解的。

    而老同学李明春当初夺房不成,他夫人李天香吃里扒外,不惜损人害己来讨好白老板,其大儿子也曾给自己打电话说:“我已咨询过律师,白叔叔你等着吧,最少也要判你十年,你就准备死在监狱里吧!”

    今天李明春竟不顾事实,趁白育才处于不利地位,颠倒黑白,不仅见死不救,反而落井下石。

    下面是汪凤鸣要核对他的账目,他拿出两张借条说,应该欠他三十七万。

    白老师看了借条说:“借条上记得明白,你两次共支取利息四万元,你实际损失十六万。另有十万,早已还清,那张借条是过期作废了的借条。上面早已注明。账本上记得没错。”

    汪校长说:“我也闹不太清楚了,既是还清欠款的废条,也就算了。这一张条上有你注明的支付利息数量和日期,我认账!可是,上面明写着本金是二十六万,还回四万元,应该还剩二十二万才对呀!怎么说是十六万呢?”

    “所有借条上都将利息计入本金,写明借期几个月,每月还款多少。你本金是二十万,三个月利息是六万,共二十六万,两个月分两次共还款四万元,你的实际损失应该是十六万。”

    这时,审判长张法官说话了:“据绝大多数集资户说,所有人的借条都是按本息合计数字写的,被告所说属实!”

    汪校长因脑萎缩而闹不清楚,属正常现象。解释明白后,便没有异议了。

    接下来再核对,账面都没错。

    白育才只指出王大林的有误。

    白育才说:“临开庭前,会见家属时我才知道,学校负责人告诉说,三万元退休金补差都被刘庄法庭取走了。王大林老师在刘庄法庭起诉我,在我被捕后羁押在看守所时,刘庄法庭没有开庭,也没见给我或家属判决书,就将补差的三万元退休金判给了王大林。所以,应该从他损失总数中减去三万元才对。”

    代表们表现出惊愕的神情在小声议论着。

    主审法官说:“这是不可能的。法律有规定:刑事嫌犯在看守所期间,根本不能出席民庭,所以,开庭是不可能的。有相关文件规定:不得从被告退休金中扣留欠款或罚金。再有,判决书很快会邮递给当事人或其家属,接到判决书后,会有十天上诉期,过了上诉期,判决才能生效。你说的完全不符合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定,本庭不采纳被告的说法。除非被告出示证据。”

    白育才说:“把我关在看守所,怎么拿出证椐?问问刘庄的梁法官或原告王大林,或者给金狮厂学校打个电话问问不就明白了?”

    “被告所说,不符合常理。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空口无凭,不能令人相信!”

    “事实总是事实,你不信,我也没法。算我倒霉!账也不用再核对了,爱怎么判,随便!”

    白育才接着说:“这样一笔笔算下去,两天也算不完。多点少点,我也不在乎了。后面的不必再核对了。法官随便判决吧。”

    于是对账很快结束。在庭审记录上签字后,白育才对老同学李明春说:“咱们日后总要见面的。事实真相早晚要大白于天下。善恶总会报应的,不要落井下石,把坏事作绝了。”

    李明春说:“育才,还想再见啊?不可能了!你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吧,管*你哩!”

    至此,两家三代人的交情,六十多年的友谊,画上了句号。

    白老师不由地心中感叹:

    义断亲疏皆为钱!

    几天后,白育才接到桥北法院刑一庭的判决书:白育才先以个人名誉,后用蒲吾县大金山公司名誉前后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五百二十六万元,从中取得好处二十九万元,给集资户造成损失五百二十六万元。念其有自首行为,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判处罚金二十万元。

    白育才想:实际集资款不足四百万元,除去支付过九十多万利息,实际损失应是三百多万元。他曾听律师说过,五百万是一关。若超过五百万,判刑在六至十年;不足五百万,判刑顶多五年。看来,有人在极力使自己集资数额超过五百万。

    白育才据实写了上诉状,说明不应将李明春所谓的五十万和王大林的三万计算在内。如果当初到派出所报案自首后不撤诉,损失也不致于这么多。

    半月后,得到桥北区检察院批复:原判决中所列事实清楚,量刑适当,并已从轻处理。故维持原判。

    倪科长看了判决书后评论说:“依判决书所列犯罪事实看,确实从轻处理了:依你所说事实看,略微偏重。但也差不了半年或一年。到监狱后,争取办保外就医或假释吧。按你的年龄和犯罪性质,只要认罪悔罪,遵规守纪,积极改造,办假释很容易的。”

    在二零零六年春节前,白育才被送往鹿城监狱入监队,分到老残组。在这里的两个月里,白育才过得轻松,每天打扫监舍共公卫生,有两个多小时就行了。其它时间主要用来背诵《服刑人员行为规范》,他仅用了一星期就完全背下了共四十五条。

    同监舍有个年轻犯人,是金狮服装厂子弟学校的学生,熟悉监狱里的潜规则,在宿舍很霸气。但毕竟碍于师生之情,并不为难白老师。白老师也对他保持适当距离。所以,在入监队除了买东西明显被坑钱以外,还算过得去。

    管他们老残组的警官,是个多才多艺的才子。每晚都要到监号去找有文化的人聊天或进行书法表演。

    那个刘警官,能用书法专用钢笔,左右手同时书写出漂亮的楷体,魏碑体,隶体,篆体等各种字体。

    妙的是,他双手既能写出一样的字体,又能写出一反一正两种字体。还能右手写楷体字,左手同时写出该字的行书体。

    所以,有文化的人,尤其是有文化的老年人,和刘警官关系都好,在这里自然没人敢岐视和欺负他们。

    有一天,桥北区法院刘庄法庭给白育才寄来应诉通知书和金狮厂职工史金艳诉白育才借钱不还的民事诉状。

    半月后,刘庄法庭的郑法官、李法官(女)和原告史金艳来到鹿城监狱入监队办公室,要在这里开临时法庭。

    白育才在临时法庭上反驳史金艳说:“你的借条不是一般的民间借贷,而是非法集资的收据。借据上写的日期是去年六月份,我当初生活并不困难。你说我是因为儿子运送假货意外被关押,才向你借钱。我儿子是国庆节后才出事,怎么会提前在六月份向你借钱?你可以到银行查看我的工资折,六七月份,上面有两三万余额。我怎么会找你借钱?万一真的需要借,也不会找你借吧?毕竟你我之间仅仅是认识,我怎么可能因生活困难就找你借钱呢?”

    史金艳一时语塞,半天才说:“你能还王大林的,就应该也能还我的。我们俩是同一天同时往你那儿交钱的。”

    白育才说:“当初,你们明明知道钱的去向,关键时刻只起诉我,而不提白老板,我被判刑了,身无分文。向我要钱,即使官司赢了,又有什么意义?我劝你及时撤诉,回去后找你们受害者代表,想法敦促公安尽快抓捕白彦良,同时向他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白育才又说:“王大林老师的诉讼案,既不合法律程序,又不合法律依据,是枉法乱判。”

    郑法官说:“被告怎么这样说话?!王大林诉你的那件案子是我接手的,借债还钱,天经地仪,怎说是枉法乱判?”

    “在我被逮捕拘留期间开庭,不合法律程序:判处我用退休金还债,不合法:不通知我开庭时间,不及时给我判决书,剥夺我上诉权力,凡此种种都是违法的。等我出去后再和你们这些枉法的官员找纪委说理。”

    郑法官面红耳赤,无言以对。临走时说:“也许我们有欠妥的地方。要相信我们以后会秉公执法的。”

    两位法官和原告走后,白育才从办公室出来,在走廊里遇上了入监队丁大坐的小仔。

    小仔问:“刚才法院来人是让你还钱吗?你个老东西,骗了人家多少钱?我打你个大骗子!”

    说着就当胸给了白老头一拳。

    白育才知道这小仔是狗仗虎势,借题发挥,找茬打人。便说:“你真比当年的红鼻子阿义(鲁迅笔下的牢头狱霸)还可怜!”

    “什么意思?听不懂!”

    “这只能说明你书念得还少,看问题简单化。做被告的不一定都没理,被抓捕的不一定都是恶人,被判刑的也不一定都有罪!凡事都可能有特殊情况。”

    一个星期后,桥北区法院刘庄法庭寄来快件说:被告史金艳于开庭当日提出撤诉。诉讼费由原告史金艳承担。

    两个月的入监教育将要期满时,老残组的组长说:“你会用电脑打字排版吗?教育科正需要有文化,会讲文化课,会编辑报纸的人,你可以申请。但是需要两千元的人情费。两天内必须交来。”

    不论是看守所,还是监狱,绝对不让犯人私藏现金。白育才购物本上也只剩一百多元了。两天内,从哪里弄两千元现金呢!

    后来,在分配下各监区时,让一个只有小学文化水平的强jian犯马四喜去了教育科。他在犯事前,是个当了多年的村委会主任,手里有的是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