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六二章 救星天降
闷雷声如平地炸响,随着时间的推移,渐响,渐近。 “是马蹄声!”凯旋似的喜悦不翼而飞,虽然没经历过什么大阵仗,可既然当兵吃粮,马蹄声总归还是分辨得出的。 “怕不得过了百?哪来的骑兵?”惊后便是恐,看对方这架势,是直奔自己这队人马来的,能有什么好念想了? 所有人的脸色都变得惨白惨白的,对方的人数未必比自家多,然而,那可是骑兵,上百骑兵!若真是不怀好意,别说打,怕是连逃都逃不掉。 而自家主将派出来的征粮队,对机动力的要求并不高,老百姓没那个魄力,听到点风声就逃跑,就算跑,他们拖家带口的也跑不快,抓他们根本就用不着骑兵。 等抓住了人,立刻就会多上一堆累赘,想快也快不了了。 因此,突如其来的这支骑兵,怎么都不像是自家的。不是自己人的话,那就只能是……大军攻伐的目标,不正是以擅用骑兵突袭名闻天下的吗? “是青州军?”声音中夹杂着丝丝的震颤,再不复先前叫嚣乎东西的霸道模样。 “应该不会吧,青州军不是已经南渡了吗?”即便在绝境之中,人也是会报有不切实际的期望。从情理而言,青州军没道理出现在这里,但青州军的那位无敌的统帅,什么时候又合过情理了? 从马蹄声炸响到恐慌开始蔓延,时间并不长,却也不短。 对士兵们来说,这是很难熬的一段时间,窒息般的感觉纠缠着每一个人,让他们呼吸困难,浑身震颤,额头后背都渗出了大片大片的冷汗,被北风一吹,从头凉到脚。 而对百姓们来说,绝望之中,却又生出了一丝期盼。 有可能出现在这里的骑兵,当然不仅仅是青州军。 尽管距离黄河只有几百里路程,但镇中的老老少少却没几个见过大河的。对这些祖祖辈辈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老实人来说,几十里就是相当遥远的距离了,百里外,那就是传说中才存在的地方,譬如皇帝,又如笑傲天下的诸侯们。 已经南渡的青州军,出现在清河北部的几率相当之低。清河这个繁华之地的消息流通还是很便利的,据众人所知,冀州的袁将军召集了十万大军,兵分三路,席卷了大半个清河,攻向平原。 青州军若想到达清河北部,要么和北路的河内军交战,杀出一条血路;要么只能兜个大圈子,从平原东部进入渤海境内,然后再绕到渤海西部,才能到达东武城一带。 苦难之中,百姓们当然盼望着救世主的降临,不过现实往往是很残酷的。 因为议和前的高调,冠军侯与冀州合议的内容,在清河已是人尽皆知,家喻户晓。谁都知道,在爱民的同时,冠军侯也将另一个重大威胁摆在了台面上,让大家伙儿都看得分明。 那就是传说中的匈奴人! 清河人多半也没见识过匈奴人的凶残,不过,当年鲜卑、乌桓叛乱,祸乱河北四州的旧事并不遥远,很多人都记忆犹存。都是胡虏,性情自然也是差不多的,一样很可怕。 不过,仅此而已。 看看自己现在的样子,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还能有什么更悲惨的吗?被官府拉壮丁和被匈奴人抓去做牧奴能有多大的区别?无非被填了沟壑和被凌虐而死的区别罢了,一样要客死他乡,一样无法魂归故土。 已经失去了太多,几至没什么可再失去的了,这样的人,已然无所畏惧。 尽管如此,可哭声终究还是渐渐减弱了,当然,也许是马蹄声太响亮的缘故也未可知。 在众人的恐慌和期盼间,带来惊雷的骑士们终于出现在了视野之中。 没有旗号,没有任何可供判断身份的外在特征,能证明他们身份的,只有那冲天而起的杀气! 骑兵的数量远超过了征粮军的预估,不是一百人,而是两三倍于此! 当先一骑,白马银枪,面目俊朗,正是一名少年将军。 士兵们握紧了手中的武器,但这一次却不是因为恼怒,想要施展yin威,只是单纯的感到了恐惧,想借着这个动作得到一些勇气,以自我保护。 那个军官的手却松开了,抽人比抽马更多,上面带着斑斑血迹的马鞭,颓然落入了尘埃之中。他是个屯长,多少对上层的决策有所耳闻,他知道匈奴人已经走了,不会出现在清河,所以,他很清楚,来的多半是敌非友。 骑军主将的形象,让他想到了一个人,青州五员上将之中,最神秘,也最让人揪心的那一个——常山赵子龙! 只有这个人和他新招募的部队,才最有可能从这个方向出现。 “杀,杀了这个为首的,敌军就不战自溃了!”下意识般的,他做出了决断,高声狂呼:“弟兄们,想活命的,就跟他拼了!他们就是冲着咱们来的,咱们没有马,这四周都是旷野平地,想跑也跑不了,不像死,就只能拼命!” 生死一刻,他不再宣讲大义,而是直白的道出了心声,并引起了所有兵卒的共鸣。没错,被骑兵追杀,想逃都难,也只能拼命了,至少现在还有个擒贼先擒王的机会不是吗? 冲在最前面的那人,想必就是敌骑的主将,而此人冲得太前,与后队拉开了几十步的距离,这,不就是机会吗?把握住这个机会,杀了此人,就有望逃出生天! “杀!”走在车队北侧的十几个悍卒鼓起了勇气,刀枪并举的杀向了敌骑,只是没了面对百姓时的嚣张狂傲,倒有了股视死如归的壮烈之气。 “来得好!”遭遇围攻,那骑将不惊反喜,扬声大笑,右手一探一抖,手中长缨化成了点点繁星,迎向了围攻而来的众军。 猛然间,最响亮的喊杀声戛然而止,跟在后面的士卒骇然看到,就在这一眨眼的工夫,最凶悍,武艺也最高的赵老二已经完蛋了。雪亮的枪尖从他的背后透了出来,一蓬鲜血四散飞溅。 “啊……”赵老二大声惨嚎,身体犹自在挣扎着,可在旁观者看来,却只是手脚痉挛似的抽动着。 枪杆一弯,化成了一条致命的弧线,在一片惊骇的目光中,赵老二的身体被高高的挑起,狠狠的甩出,重重的砸在人群之中,搅得一片人仰马翻。 猛力的一击似乎没有耗费骑士丝毫力量,他甩飞赵老二的尸体,稍稍拨转马头,迅疾而准确的找上了下一个目标,没等对方决定好是举刀迎战还是转身而逃,枪尖一拧,闪电般的疾刺而出,再次投胸而过。 血“呼”地一下顺着枪刃边缘喷出来,将白色的枪缨染得通红。借着战马奔驰之力,骑士毫不费力的重复着之前的动作,挑起,甩出,将敌人围攻的阵势砸的七零八落。
他的攻击动作一点都不花哨,就算是不懂武艺的百姓,也能将每一个动作看得清清楚楚。然而,只有真正上过阵,厮杀过的老兵才知道,这种武艺,才是真正杀人的武艺。 刺击和挑杀之所以一点都不费力,那是因为对方借助了马力。 长枪和马槊,是最适合发挥马力的长兵,韧性极强的枪杆可以最大程度的化解刺击带来的冲击力。巨大的冲击力蕴藏在弯成半弧的枪杆之中,随着枪杆的反弹,会被释放出来,如果掌控得足够好,就可以将这股力道转化为视觉效果的挑杀,顺势掷出伤敌。 所有粗通骑术的士兵,都知道这个道理,但对大多数人来说,这只是个可望而不可及的目标。懂了理论,并不代表能实际应用,想将这样的技巧应用自如,唯一的途径就是千锤百炼。 当然,不是所有能挑杀敌人的招式,都出自这个原理,王羽穿越之初的几场战斗中,靠的就是蛮力和一些后世的用力技巧。 不过,冲阵的这名骑将的骑战技巧,无疑已经登峰造极。迅疾无比的刺击,浑然天成的挑杀和掷击,小幅度的调整狂奔中的战马的奔向……任何一项技巧,出现在一个人身上,此人都堪称是骑兵中的精锐了,集合在同一个人身上显现,此人只会,也只能是一名勇将! 念头转动,只是瞬间,可依然跟不上那勇将杀人的效率。 当长缨第五次被鲜血染红,第五具躯体落石般砸在人群之中,后续的三百铁骑已经跨越了几十步的距离后……曾经不可一世的施暴者,瞬间完成了身份上的转换,他们扔下武器,纷纷转身而逃。 “饶命啊,军爷!”离得近的已经没了逃跑的余裕,于是,尽管他们手中有刀,偏偏却没勇气提起胳膊,只能直挺挺的跪了下去,在滴着血的枪尖面前,哭叫着祈求对方的宽恕。 讽刺般的,这一幕和不久前,镇内发生的一切是那么的相似,除了跪求之人的身份之外,简直可以说是一模一样。 “废物!”持枪的手微微一顿,骑将高傲的性情使得他不屑于杀戮这种窝囊废。 青州军上下秉承的都是王羽本人的信念,好战却不嗜杀,别说虐杀俘虏,连苟待都谈不上。杀人不是重点,重点是能否达成战术战略的目的。 这支骑军的目标是劫粮,敌军既然溃散,就没有进一步杀戮的必要,败逃之军想要重新形成战力,是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的,也就是说,他们没有威胁了。 骑将抬起手,正要例行的布置追杀、收取战利品,然后将带不走的东西烧毁这些命令时,却猛然一愣,队伍的构成,和预想中的,差的好像有点多啊。 运粮,哪有还捆着这么多人的?何况还有那么多女人? 就在他一愣神的工夫,异变陡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