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出发去列克拉
第七十一章出发去列克拉 不过,他却相当失误了,因为此时的金假面的实力在S级猎人与神圣骑士之间,或许只要再过数日,他身体里的活性因子便能因为他记忆中的想象而使他的实力突飞猛进,也就是说是可塑性的力量,简单来说就是模仿,近来的几日,因为与爱丽莎·赛贝儿一直接触着,因此,他在脑海中关于赛贝儿的实力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因此,他再过不久,只要他不停的想象,不停的去实践,他很快便能模仿出与爱丽莎·赛贝儿同样威力的招式。 那可是神圣骑士的力量。 完全凌驾于S级猎人之上,或许是最接近吕玲绮铠甲的存在。 那可完全可以令人感到畏惧了。 只不过金假面会这般厉害,则完全得益于艾尔梅抗体的功效。 “好,那这事就交给你办,你可知金假面身在何处?” 白雾猎人公会的会长向柯比克问道。 “据说有人昨日在列克拉看到过他出现,那人肯定对方是一个戴着金色面具的人。” 柯比克向公会会长回答道。 “哦,在我们列克拉,哼,还真是巧啊,好,此事交给你去办,关于事成之后,本会长一定给予你奖赏。” 白雾猎人公会的会长十分欣赏的看着柯比克。 因为柯比克的实力的确很不错,在A级猎人当中可谓是名列前茅。 “好,会长,你就等我的好消息吧。” 柯比克向会长告别后,便转身离开了会所。 【】 关于柯比克,他是麦城的人。 据说,在他十二岁时,便展现了独到的天赋。 即使没有通过学习,但自小便与剑结下了深厚的缘分。 一日上街时,遇到两名二十来岁的小偷,偷了他要给生病的父亲买药的钱,那可是他母亲做苦活所挣来的,怎能被小偷给偷走? 他越想越气,十二岁的他便在附近的店面口拿了把店家用来晚上关门,所抵门的木棍。 便直直的冲着小偷而去。 他先追着小偷跑了几条街,这两个二十来岁的小偷,还挺惊讶于他的执拗的,见怎么也甩不掉他,便将他引到了一条小巷,准备动用武力,将他大打一顿,然后让他知难而退。 可谁知,这两个小偷强悍的气势非但没有吓跑柯比克,反而让他更觉愤怒。 柯比克用手中的木棍,神情气势冲冲的便跑了过去。 两个小偷自认自己人多,二打一,怎么可能打不过?而且对方还只是一名十二岁的孩子。所以他们有恃无恐,但是,他们却没想到自己低估了这个孩子。 或许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柯比克自小体力便远远的超过同龄孩子。 再加上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竟然能将木棍用的出神入化,就好像木棍和他合而为一般,更或者就像是木棍在教他一般,直将这两名小偷给打得落花流水。 他就是有着这样的天赋。 这两个小偷只有将偷来的钱如数归还,直到这时,柯比克才作罢。 可在柯比克准备去给父亲买药的时候,有一名老者找到了他。 老者看到了他刚才教训这两个小偷的情况,他认为这个孩子会有着很高的造诣,便想收他为徒。 这个老者,可是在大陆上赫赫有名的飞剑尊者,他名叫苏飞。 他座下高徒无数。 至此之后,在名师的指导下,柯比克的实力进步飞速,这才有了他如今快剑手柯比克的名号,以及他现在的A级猎人的身份。 柯比克算得上是位侠义之士,但性格却有些孤傲。 似乎是从小过够了苦日子,因此现在的他只为钱和名声办事。 他接的任务也都是些高悬赏的任务,就算是护卫人出行,他也只接达官贵人的委托。 因为他实力上乘,办事可靠,因此迅速在达官贵人中走红。 然而这一次他接了教训金假面的任务,也并不是为了其他,而是为了获得更多的名声。 试想,一个解决了半个分会的人,实力因该不俗,如果教训了他,到时候不但能获得会长以及更多公会成员的好感,也能让自己的美名在这个大陆上传扬,到时候便会有更多的人认识他,这种事何乐而不为? 因此,他便接下了这个任务。 但是,他却没有想到这个金假面则是解决了巫的那个金假面,他没有把解决了分会长和解决了巫的那个金假面相结合起来。 因为戴面具的人也不少,所以怎能在获得信息不足的情况下想到是对方呢?
毕竟对方自己也没说自己是解决了巫的英雄。 如果柯比克知道自己的对手是那位解决了巫的金假面的时候,他恐怕也会掂量掂量自己了。 柯比克于是也从弗拉瑞国而迅速赶往了列克拉。 【】 假扮名人,从而获得收益,这似乎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最近有没有什么名人适合来假扮呢? 这个人最好要有些特色,适合来假扮。 比如有什么显著特征,像脸上有络腮胡或者刀疤什么的。 上次假扮豪迈一刀侠,就因为他是络腮胡,耍大刀,标志特征明显,所以容易假扮。别人也不太容易怀疑。 因此自己得了不少的好处。 只要贴上假胡子,手上拿把亮晃晃的大刀,走在大街上,对着别人说,我是一刀侠,然后粉丝们就会纷纷冲过来送上东西,什么苹果,纯净水,香蕉,鸡rou之类的统统都会有。 自己因此也得了好多天的口粮。 但是,这一招却不能天天用,也就是说,不能连续几天都扮演同一个人,这样一来粉丝们难免会察觉,二来要是遇到本尊,那就麻烦了。 如果遇到本尊,最坏的情况就是决斗,为了证明谁是真正的一刀侠,为了对得起自己的粉丝,本尊与假扮者难免搏斗,但是假扮者就是因为实力不济,又想在这艾尔梅横行的世界里混口饭吃,因此才会出此下策。 所以,要是比试的话,孰胜孰劣自然可知。 最好的情况就是,自己当面承认错误,否则难免成为枉死鬼。 但是,即使承认了错误,自己也会被人唾骂,虽然保住了命,但是露馅了之后,基本上就会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情况,或许这样的情况比死都还要难受。 要是真碰到这样的情况,自己恐怕就不能再待在这个地方了。 但是想要离开却也不容易,因为外面艾尔梅横行,出去了,又没有猎人护卫,自己也会死。 唉,每当想到这样的事,只能怪自己没本事。自己就会点化妆,使点小聪明罢了。 “jiejie,jiejie,你今天又要出去啊?” 弟弟跑了过来抓住了打了无数补丁的裙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