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天足为美
白牡丹道:“老爷,已经安排好了,有蓝家几个姐妹和白玫瑰、白莲花负责肯定不会有闪失。” 黄胜发现她有语病纠正道:“大家都是黄家姐妹,哪有分白家、蓝家咱们都是一家。” 白牡丹不禁逗,脸红了,道:“奴婢说错了,黄家的几个蓝meimei白jiejie已经安排好了。”像绕口令,连荷香都听乐了。 黄胜笑道:“白牡丹,你什么时候能够真的放松啊?逗你玩都听不出!说什么不重要,关键是做什么,懂了吗?” 白牡丹难为情了,道:“奴婢脑子死了些,老爷多担待些个。白芙蓉想……。” 黄胜看着白牡丹欲言又止的样子道:“别顾左右而言他,直接说你想如何?别拿白芙蓉说事儿!” “奴婢也想跳配角,老爷您肯不肯呀?” “行啊!可是你今天打扮得花枝招展像仙女似的,如何跳男步啊?” 听老爷夸自己美,这一刻白牡丹也有些忸怩起来,心跳都不由得加快了,她道:“老爷,蓝媚娘这里士子的衣服太多了,奴婢可以借几件呢。” “那还等什么,快去啊!记住穿精神些,你是最棒的!” “哎!老爷,奴婢知道了。”大女人又有了要哭的冲动,赶紧去找蓝媚娘了。 ‘九重天’的当家鸨儿蓝媚娘确实不简单,她已经在广为宣传了,连包厢里的贵胄都溜了出来,他们都要看看大才子如何替病西施伴舞。 节奏感强烈的曲子响起,蹦擦擦、蹦擦擦,一位才子一个佳人衣袂飘飘舞步轻盈,男子洒脱从容,女子柔美娇艳。美人忽而如小鸟依人,忽而如彩蝶追花……。 接着就是旋转如天花乱坠,然后又是如闲庭信步或亦步亦趋,两人配合得天衣无缝,如比翼双飞的仙鸟,这时又有两对俊男俏女加入,他们如同飞入花丛的三对蝴蝶。 歌声传来,一个少女的情怀,一个痴痴地等待,人生呀,谁不忆呀,忆青春……。 唉!听众叹息不已!怎么能把这大好青春蹉跎了呀! 所有人都被悲愤的情绪压抑了胸口,这位才子不像话,他每次都把我们弄得神魂颠倒,以后没有这么精彩的演绎我们怎么办? 几位老大人笑骂道:“真是鬼语也!不可思议,不可思议!如此直白的话语也可为词,唉!后生可畏啊!” 歌停舞罢音乐渐止,短暂的安静后叫好声哄然而起不绝于耳,公子王孙今天已经被虐习惯了,没有谁心里不舒服,因为他们发现自己跟人家比不起来,所以心里反而泰然处之。 这就跟现实社会一样,咱们只跟邻居比不跟马云比是一个道理。 今天笑得见牙不见眼的就是蓝媚娘,她累惨了,但是很快乐。‘九重天’爆满,还有客人莫名而来,没办法,只能赔不是,客客气气约人家明天请早。 她家场子大,这样的大花厅座无虚席还是去年蓝彩儿刚刚得了花魁的第二天才是如此。 曲子再次响起,没有了歌声,因为歌者缠上了大才子,说了许多可怜话,要他带着自己舞一曲。最后还是荷香不好意思,把心爱的情郎让了出来。 台下看客忽然发现病西施身体康复了,此刻在大才子怀里翩翩起舞呢,她可能根本不会这样的舞蹈,刚刚开始还有些不合拍,但是才走了几步,就慢慢的适应了。 她踮着脚尖,随着节奏扭腰抬腿,体态轻盈婀娜多姿引得台下人人侧目。观众兴奋了,这个舞蹈貌似不难啊! 蓝彩儿也不过学了一曲而已,就能够跳得像模像样呢! 所有人都盯着台上的舞者,特别注意他们的舞步,心里都在默默地记忆。 黄胜突发奇想,准备引领大明的时尚,让这些大明的既得利益者流行交谊舞,喜欢健康的女性,再也不以三寸金莲为美。 大家都把美人的脚裹残废了,谁能够陪她们跳舞呢?以后自己旁敲侧击宣传天足的好处,提倡健康才是美,这样多好,说不定在不知不觉中解救了无数的妇女呢! 还好自己身边的女人虽然大多数都缠过足,但是还没有发展到把芊芊玉足缠成畸形,到了黄家第一天黄胜就宣布不许这样干,还说自己喜欢天足。 家里的女人当然以老爷的喜好为标准,再也没有人愿意受那个罪。 黄胜一边搂着病西施跳舞一边对她道:“蓝大家真聪明,简直是一点就透啊!腰软腿柔舞姿曼妙啊!” 蓝彩儿被黄胜托着腰握着手呢,虽然她也被许多男人吃过豆腐,可是被这双手触摸着有了许多异样的感觉。 她柔声道:“谢谢公子,是您教得好,奴奴其实很笨呢!” 黄胜道:“我有个建议,可能有些唐突,你不要介意好不好?”
“公子,您只管讲,奴奴听着呢!” “我建议你们‘九重天’的女孩子以后都不要缠足了,今天过后可能大家都喜欢跳这样的舞蹈呢,脚不行了如何跳得?” “奴奴今天晚上就不缠了,公子您以后还会教奴奴跳舞吗?”病西施羞答答答应了,大着胆子问黄胜还有没有以后。 “当然可以啊!如果方便的话,你可以来我家里,那里也有你许多前辈呢!” “哎!可是奴奴这样的人登门拜访,公子难道不嫌弃?” “什么你这样的人?不要这么看自己好不好,你是艺术家,应该是骄傲的存在。” “公子真是这么看奴奴这样的人吗?您不要哄奴奴呀!” “没有,没有,句句是真,我的心里就是这样认为的!” “公子,奴奴……”美人哭了,如秋雨打残荷。 好戏还在上演,黄家的团队喧宾夺主了,白牡丹、白芙蓉几个开始演绎白狐舞曲版的作品,跟大家听熟了的又是截然不同,台上跳舞的人多了起来。 黄胜再次带着病西施走了一曲,两人已经完全合拍了,黄胜还尝试着带了几个花步,美人灵巧得很,收放自如,已经爱上了这个舞蹈,开心得像个小燕子。 接下来舞曲再起时,有几个胆大的公子带着‘九重天’的姑娘上来邯郸学步了。 他们看着人家跳舞感觉无限美好,可惜轮到自己简直就是悲催呀,陪他们的姑娘遭了秧,被踩得哇哇乱叫,最后几人实在无法坚持面红耳赤溜下舞台。 交谊舞的男步哪有如此容易,黄胜的少年,正是全民跳舞的年代,各单位团体都举办舞会,那时候的条件太简陋了,一个大一些的地方,一台收录机,一盒卡带,几串彩灯就搞定。 而太多的年轻人流连忘返,不会跳的傻兮兮看着都带劲。打听到有哪一家举办舞会,愿意骑着自行车追十几里的都大有人在。由此可见交谊舞的魅力之所以风靡几个世纪,自然有独到的存在。 黄胜就是在相约跳舞时遇上的自己妻子,最后能够抱得美人归,多亏了他舞步娴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