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项鹰
齐都临淄一对奇怪的组合走在了大街之上。 姬凌云见四周百分之两百的回头率,不由闷声苦笑,看了身后的巨人一眼道:“小森,你太吸引人了。” 森熊听后冽嘴一笑,露出了一对洁白整齐的钢牙。 姬凌云长相不差,肩宽膊厚,双目长而精灵,鼻正梁高,额角宽阔,嘴角挂着一丝阳光般的笑意,实在有着使任何女性垂青的条件。 但森熊却完全掩盖了姬凌云的风采,吸引了众人的眼球。 也难怪森熊如此有魅力,实在是因为森熊的行头太过吓人。 十尺左右的身高,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鹤立鸡群,那一身如钢似铁的肌rou,让人膛目结舌,叹为观止。姬凌云曾做过一次实验,用他那铁拳试了试森熊的肌rou。结果,就听一声凄楚的惨叫声在空中来回震荡。 叫的不是森熊,而是出拳的姬凌云,那一拳给姬凌云的感觉就象打在了钢板上一样。 若非森熊满面横rou,相貌粗鄙,恐怕以他那体魄,倒贴上门的美艳****足以组成一个加强连。 尤其是现在的森熊,他双手平伸分别拿着一根扁担,扁担两端堆满了木柴,左右加起来不下数百斤,更惊人的是森熊的背后还用绳子绑着好上百斤的木柴。 周边看到了百姓几乎都要吓呆了,这是什么怪物,一身几乎四五百斤的负重竟然还能大步前行。 其实,姬凌云也不想如此夸张,但他却是无可奈何。 森熊的食量跟他的力量是完全成正比,姬凌云三天的食量,森熊一餐就可消灭干净,并且点滴不剩。 以至导致了财政危机,从鲁地到临淄的这两个月时间,姬凌云所带的钱币绝大部分都用在了森熊的肚子上。 森熊了解详情后,砍柴便是他每日的活动之一。外出一两个时辰,森熊就可以背上五百斤左右的木柴贩卖,赚取生活所需的费用。 临淄无愧为齐国国都,城内繁华拥挤,商客云集。 走了大约十家酒馆,姬凌云才将木柴全部出售抖了抖手中的钱币,大手大脚的老毛病又犯了起来笑道:“小森,我们去大吃一顿如何?这些钱足够买两头烧猪了。” 森熊死劲的点着头,只要是姬凌云决定的事情,他绝不反对。 在城南找了一家不错的酒馆,叫了酒菜吃喝起来。 东首座上一条大汉回过头来,两道冷电似的目光霍地在他脸上转了两转,随后又将目光移至森熊脸旁,眼中突然露出了欣喜之色。 姬凌云见那人身材甚是魁伟,三十来岁年纪,身穿灰色旧麻袍,,浓眉大眼,高鼻阔口,一张四方的国字脸,颇有风霜之色,顾盼之际,极有威势。 姬凌云心底不由暗暗喝采:“好一条大汉!如此人物才称得上‘英气勃勃’!” 那大汉突然招呼跑堂小二过来,道:“店家,给我上五斤牛rou,五斤羊rou、五斤鸡rou,外带十斤酒,送给第三桌的朋友。” “第三桌?”姬凌云脑袋挂着个问号,不正是自己这桌吗? 姬凌云笑道:“兄台如此客气,不如同谋一醉如何?” 大汉亦大笑道:“好极,一个独饮哪有众人齐饮来得畅快。” 大汉毫不客气的坐到了姬凌云对面一席,亲自为姬凌云、森熊斟了盅酒道:“鄙人项鹰燕国无终人,见两位一个气度非凡,一个雄壮无比,便生结交之念。” 姬凌云举杯道:“足下英气勃勃,若非囊中羞涩,无名早就开口相邀了。” “无名?”项鹰动容道:“你就是助郑打败常胜将赵鞅的无名?” 姬凌云摇头道:“这事不值一题,那赵鞅根本就没有拿出实力来战,与其说打败了赵鞅,还不如说是赵鞅主动让我打败。”
项鹰道:“真有此事?” 姬凌云脑中想着赵鞅的布局道:“不假,那赵鞅鱼目混珠,以一万新兵来借我们之刀,消弱智、魏、韩三卿实力,我觉得他在战前就已经做好了失败的打算。” 项鹰闻言默然许久,仿佛想到了什么事情长叹道:“赵鞅,真是一个可怕的敌人。” 姬凌云神色微动道:“你和他交过手?” 项鹰点了点头道:“那是在五前年,晋燕发生了冲突。晋国以赵鞅为帅攻打燕国,燕国上将乐羊举兵抵挡,鄙人当时正在乐羊将军麾下任先锋。初次交锋,就惨遭败,实在难看。可惜了那三千弟兄。若不是我不听乐羊将军的劝告,非要将他们组成骑军,也许就不会全军覆没。” “骑军?难道他组建的是骑兵?”姬凌云在心中嘀咕,去战车为骑兵可是骑兵史上的一大改革啊。 姬凌云兴奋道:“骑军,骑军有什么不好。它的灵活,它的速度,若成一军足以傲视诸侯。” 项鹰也高兴的说道:“想不到项某今日竟无意间遇到了知己,你说的不错。若燕王能给我支军队训练,我定能练出一支啸傲诸侯的骑军。” 项鹰口气甚是狂妄,但眼中却是充满了自信。 项鹰自嘲道:“说这些有什么用,各诸侯根本就不信骑军能胜过战车。还是帮助姜良兄,达成心愿后,至下相隐居罢了。”语气中充满了落魄以及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感觉。 项鹰、项燕、项羽好象他们的名字都跟鸟有缘,项燕、项羽是下相人,而项鹰也将去下相隐居,项鹰有意组建骑兵,而项燕、项羽却是用骑高手?他们之间是巧合还是存在着某种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