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闲逛京城
湖畔边,眼看那潇洒少年渐渐远去,围观的百姓也慢慢散去,很多读书人不禁为之扼腕,大好的扬名机会,就这样被生生浪费掉了,甚至是连个名字都未留下。 小乞儿直到再也望不见那人的身影,有些怅然的缓缓转身,一直陪伴她的房遗爱,嗤笑道:“不过是傻瓜罢了,就这么走掉,真是可惜呀!哈哈,小臣见过殿下。” “傻瓜?哧!还有比你更傻的人吗?” 小乞儿白了眼身材比自己高出一头的少年,忽然疑惑的问道:“房遗爱,你是不是一直在跟踪我?” 一见殿下朝自己问话,房遗爱立时眉飞色舞,笑道:“殿下私自出宫,臣自然得暗中保护,你放心,我房遗爱绝不会向娘娘揭发此事的。” “哼!” 小乞儿盯着对方嬉皮笑脸的嘴脸,就不禁心中气恼,可是这房遗爱的身份不同寻常,不但贵为宰相之子,最令人烦恼的,就是他还是自己内定的夫婿。 “嘿嘿,殿下,要不咱们出城打猎去吧?” “傻瓜才与你去打猎。” 恨恨的一跺脚,小乞儿朝着凉亭中走去,几位丫鬟立即上前为她披上一件孔雀毛的锦缎披风。 “阿姐,快把他赶走,成天到晚缠着我,烦死了。”小乞儿走到帐幔外围,娇滴滴的大声说道。 房遗爱早已习惯了,不当回事的嘻嘻而笑,倒是站在远处没敢上前,毕竟君臣有别的。 此刻亭中端坐的两位少女,相视而笑,其中一位容貌清秀,气质有些古灵精怪的少女,嬉笑道:“不怪他敢成天烦你,人家可是未来的驸马爷,有恃无恐着呢!圣人也是偏心,这杜家,房家两位长子早已成人娶妻,就非要连同尉迟家来遮人耳目,都把长子给封为郡公,看来今后这三家的爵位,还是得留给自己的女婿。” “不许胡说。” 身边的少女好笑的开口阻止,说起此事,圣人确实有些私心,不过却偏心的令人舒服,因为谁让自己乃是一位公主,自然得以自身的立场来看待此事。 话说回来,此举到底隐藏私心,无法对世人明言,总不能直接就让女婿继承国公爵位吧?毕竟名不正言不顺的,因此此事做的有些模凌两可,这将来也不知能否称心如意。 要是这位公主知道,这未来房遗爱夫妇就因为争夺爵位而惨遭身死的话,此时还会不会觉得自己父亲偏心的令人愉悦? 小乞儿厌恶的看了眼房遗爱,不知为何,她总是看不上这个家伙,小手掀起帐幔,叫道:“你长孙家不是也被封了郡公吗?到底我阿姐是嫁给大郎,还是二郎?” 被称为阿姐的少女,就是先前与萧逸对话之人,此时帐幔被人小乞儿掀开一角,露出其人的艳丽容貌,真可称得上鲜妍明媚,光彩夺目,好似清晨的霞光照耀在珠江之上。 明艳璀璨,天生丽质,此女不是别人,正是皇帝李世民的第五女,长孙皇后亲生的第一个女儿,被李世民深为得意的漂亮闺女,长乐公主李丽质。 被meimei问道自己的亲事,李丽质俏脸微红,无可奈何的道:“这般羞死人的话,你这丫头也好意思说出口?” “哼!”很骄傲的扬起小脸,小乞儿满不在乎的道:“孔夫子都说了,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有何说不得的。” 扑哧,另一位少女伸手在脸上比划,嬉笑道:“殿下高见,明媚佩服之极。” 头疼的摇摇头,李丽质性格温柔,懒得理会这两个行事最是疯疯癫癫的丫头,连自己母亲都深为头疼,何况自己?说来奇怪,阿耶就喜欢她俩的疯癫性子。 心知问不出来什么,小乞儿也没在意,她年纪还小,也不大把男女之事放在心上。 兴致勃勃的走进去,吓得两位少女一同惊呼,长孙明媚急忙朝里面躲闪,叫道:“走开,走开啦,你看看你,脏死了。” “还不是你们求我扮乞丐,嫌弃我脏?好。” 气呼呼的瞪着眼眸,小乞儿很邪恶的扑了上去,黑漆漆的小手朝着长孙明媚的脸上抹了一把,惊得少女一声惨叫,好悬没晕死过去。 一边尽情捉弄长孙明媚,小乞儿很有分寸的不敢动长乐公主分毫,一边娇声问道:“阿姐,该动身了,再不走,那萧逸就要走远了。” “不必了。” 李丽质的眼眸有些迷离,轻叹道:“他学识惊人,却不屑屈身事权贵;心地善良,明知有假而助人;机智风趣,言语诙谐人情达练,也不枉我一大早的跟着他。” 长孙明媚狐疑的盯着公主,先是无声的朝小乞儿抗议,指了指长乐公主,大骂她是个胆小鬼,就会欺负老实人。 接着皱眉道:“不过是个普通郎君罢了,我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既然殿下说了,那就一起回宫吧,想必襄城公主也会满意的。” “无趣。”好不容易偷溜出来,小乞儿自然不想这么早回宫,不过既然两位jiejie都做决定了,她也不好出言抗议。 “今早出宫,还是亏了明媚帮着撒谎,眼看天色也不早了,该回去了。”李丽质眼眸低垂,淡淡的吩咐。 当下三位金枝玉叶起程回宫不提,她们心中各怀心事,都没发觉,平日总是跟随左右的勋贵子弟,此时少了一个人。 房遗爱骑在马上远远跟着车队,纳闷的自言自语:“杜荷那家伙跑哪去了?这混蛋,走时连个招呼都不打。” ··········· 午时刚过,这长安城就好像彻底从睡梦中清醒过来,随着全城响起洪亮的钟声,就见无数百姓涌出家门。 熙熙攘攘的街道上,人群的方向大致一样,萧逸此时混在人群之中,很聪明的跟随,因为那目的地显而易见,必定是闻名已久的东市西市。 转而向东,萧逸很听话的没有去最是向往的西市,因为他还记得昨晚,尉迟珊珊的警告。 脚步匆匆,萧逸的速度极快,这在人群中非常扎眼,就见一位背着行囊的少年,行走间的速度快的不可思议,都快要赶上奔跑了。
一盏茶的功夫,萧逸就望见远处的东市大门,就好像后世的商贸市场一样,摊铺林立,人群拥挤,各种吆喝声响彻不绝,热闹非常。 直接奔着一间兵器铺子走去,萧逸眼神好使,一眼看见那挂在店铺里的各式刀剑,唐人尚武,一般不禁止百姓随身携带兵刃。当然了,你要是因此被巡城兵士抓去询问,也别怪人家没事找事。 身上有贡生身份,萧逸此刻算是一位士子,自然有资格佩戴刀剑,拨开挡路的行人,身手灵活的钻进店中,举目一扫,指着一把上好横刀,问道:“这刀值多少文钱?” 商家是位孔武有力的中年汉子,此刻穿着一件粗布马甲,牛犊短裤,露出一身强壮的肌rou,这店铺后面不时传出叮叮当当的声音,看来还连着一间铁匠铺。 “小兄弟眼光不俗,这横刀可是全镔铁打造的。” 中年汉子抬手摘下横刀,指着其上的牛皮刀鞘,介绍道:“这京城谁都知道,我老孟童叟无欺,最是实诚的人,这把横刀全是用的镔铁,刀质上乘,比起官府打造的战刀还要强上几分,绝对称得上锋利无匹,一刀就能砍断五副盔甲,价格自然要贵上一些的,三千文钱。” “多少?”萧逸有些不可思议。 中年汉子误以为少年嫌贵,失望的摇摇头,指着另一把样式酷似此刀的横刀,说道:“这把梓霸刀不错,用的是熟铁混杂少许镔铁,比普通刀剑好上一些,价钱便宜多了,不过三百文。” 萧逸越发感觉不可思议,暗道看来是唐朝武功太强盛的缘故,连带相关的兵器市场也非常兴盛,一把上好的战刀,竟然只卖几百文钱,算得上物美价廉了。 “不要这把,那横刀我要了,大叔,三千文钱,在送我一把匕首,如何?”萧逸含笑一指墙壁上挂着的,一把长约一尺的短剑。 中年汉子很爽快,一口答应,萧逸先是取出户籍官文,给人家看了看,又留下一张自制的名刺,上面的地址虽然不实,但举荐人乃是长孙冲,更有落款以资证明,这县衙的官印清晰无误。 刀剑毕竟是官府管制之物,单件购买需要给出证明,三件以上的话,就得去本地官府报备了。 从行囊中取出串在一起的三贯钱,随手递给中年汉子,萧逸把匕首揣进怀里,重新背上行囊。 收拾停当,抬眼一瞧,直接拎着横刀走进隔壁一家铺子,花费四十文钱,买了两块最便宜的青色粗布,一块包裹着横刀,一块折叠好放进怀里。 心满意足的走出来,萧逸四下随意打量,忽然脚步加快,朝着一条巷道而去。 越走越快,萧逸好似一条游鱼,在人群尽情穿梭,一等拐进那条巷道里,毫无预兆的停下脚步。 反手把横刀别进腰带上,萧逸动作飞快,掏出怀中的粗布,双手一抖,两手高举布匹的两角,整个人紧紧贴着墙壁而站。 顷刻间,一个大活人,就好像是凭空消失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