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不能忘却的纪念
“小姐,腿还疼吗?”晓月正在伺候孙小妹换衣服,一边整理着裙子的下摆,一边问道。 孙小妹此时换了一身衣服,对襟大袖的水田衣,淡雅朴素中,不失妩媚的风情,充分诠释了天生丽质难自弃的精髓。 孙小妹嗯了一声,道:“已经好多了,站着都不疼。” 晓月把三寸宽的束腰替孙小妹系好,道:“小姐,没想到那个登徒子的办法挺管用,郎中说当时小姐如果随意移动,很可能加重疼痛呢!” 孙小妹哦了一声,嘴唇抿了抿,道:“晓月,他真的那么不堪吗?” 晓月发现孙小妹说话时,眼神有点空洞,似乎在想着心事,随即小手掩口,道:“小姐,我听厨房的阿娘说,那个登徒子,可恶的很,今次不知道怎么转了性子,连老爷都不厌恶他了。” 孙小妹自己整理了一下衣领,道:“算啦!不管如何,他对我等有救命之恩,我们岂能在此谈论他的是非,我们把缝好的衣甲送过去吧!” 孙小妹捧着替孙庭威缝补好的衣甲,走出来正好撞见方中旭等人上船。 方中旭看着罗裙新换的孙小妹和晓月,眼睛眨了眨。 和在底舱时相见不同,此刻的孙家主仆,千娇百媚的晃眼,方中旭心中不禁怀疑,当日夜闯孙小妹闺房的方琬,肯定没安好心,就凭方琬那德行,绝对把持不住啊! 孙小妹看到方中旭,脚步一顿,犹豫了一下后,行了一个万福礼,显得落落大方。 孙庭威看到方中旭望着孙小妹的眼神,咳嗽一声,道:“小妹,衣甲缝好了?一会就要开船,你快些回去休息。” 孙庭威对方中旭的印象大为改观不假,但是方中旭看着孙小妹的眼神,孙庭威感觉有点危险,还是别让小妹和方中旭接触为好。 方中旭焉能听不出孙庭威话里的意思,不由翻了翻白眼,敢情孙庭威除了防火防盗防倭寇,还在防着他呢! 孙庭威倒也够意思,把船上比较好的位置让给了方家父子,不过这样的好心举动,被方中旭理解为:你离我妹远点。 方孝复在富阳码头采买文房四宝,开蒙书籍,准备路上给方中旭恶补一番,继续为让方孝孺收方中旭为弟子努力。 方中旭对此十分不解,不就是读书嘛!随便找个师傅就完了呗!非得拜方孝孺为师? 方孝复的一番话,倒是让方中旭明白了方孝孺的真正能量,说白了,这是一个传承。 方孝孺的老师,乃是大明第一文臣宋濂,宋濂在元朝末年,已经以文章名动天下,师法唐宋,也就是说,宋濂是唐宋文章的继承者。 而且宋濂还是太子朱标的老师,作为帝师,在古代是了不起的身份,方孝孺和太子朱标成了师兄弟,身份资历一下子提升了起来。 尤其是方孝孺在宋濂的几个学生中,排名第一,就连太子朱标也甘拜下风。 方中旭想着方孝孺这身份,简直就是大明帝国学生会主席,是天下读书人的代表,怪不得知府大人见到方孝孺,都礼遇有加,不敢稍有怠慢。 方中旭也明白了方孝复的苦心,成为方孝孺正式的学生弟子,那就是有了传承。 大明开国文臣是爷爷辈的,叔伯辈的还有太子朱标,一干文臣,不但说出去倍有面子,人生的起点就高的很。 可惜方中旭实在提不起兴趣,因为方孝孺就是悬在他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旦斩落下来,尸骨无存啊! 对于读书认字,方中旭一点都不排斥,说的严重点,将来万一要跑路,如果连大明朝的通缉令都看不懂,那就太悲催了。 方中旭开始了在大明朝最艰难的一课,握笔,用毛笔写字,对方中旭来说,几乎比斩杀倭寇还要难。 狼毫软软的,一点都不听使唤,写出的几个字,比老道的鬼画符还难看,不用方孝复说,方中旭自己都气馁了。 “四清,趁着还没有开船,你去给我弄几根鹅毛来,要大毛。”方中旭脑中灵光一闪,弄个鹅毛笔,他用起来,怎么也比毛笔顺手吧! 方四清腿脚极快,气喘吁吁回来时,手中抓着一把大翎鹅毛。 方中旭拿起一根,将鹅毛管尖斜斜的剪断,又把墨弄的稀一些,蘸了蘸墨水在纸上书写,感觉果然舒服多了。 方孝复看见方中旭用鹅毛写字,本想斥责几句,但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 方孝复心想儿子刚对读书写字有了兴趣,切不可熄灭了这份向学之心。
再看到方中旭用鹅毛写出的字,比用毛笔的鬼画符强上百倍,不由得惊咦一声,不知道方中旭是怎么想到用鹅毛写字的,效果看起来还行。 方中旭写了一篇繁体字,累的额头冒汗,手都疼了。 方四清极有眼力劲,方中旭这边停笔,茶水就端了过来,殷勤道:“少爷,喝口茶吧!” 方中旭手一抬,缠着布条的手铐碰倒了茶杯,茶水溢出,把方中旭刚写好的字晕染湿了。 字迹有些模糊,其中几个字看起来像简体字,方中旭端着茶杯的身体,蓦地一僵,脸色发白起来。 方四清见方中旭的脸色瞬间难看,还以为方中旭生气他没有伺候好,急忙告罪,慌忙的收拾那些被弄湿的纸张。 方中旭出了一身冷汗,他穿越到了大明朝,再也回不去了,那他以前的记忆呢?是否注定了在岁月的蚀灼中,慢慢消散,忘却? 方中旭激灵灵打个冷颤,他不想忘,也不能忘,即便是融入到大明朝的社会中,他也不能忘记自己是个穿越者,忘记了,就等于是迷失。 方中旭看到方四清都快哭出来,还要磕头的样子,叹了口气,道:“四清,我弄洒的茶水,关你什么事,父亲大人,我想一个人静一静。” 方孝复和方四清离开后,方中旭的心中如江河澎湃,久久不能平静。 十多分钟后,方中旭铺开一张纸,拿起鹅毛笔,开始书写起来,方中旭想把脑子里,有关于后世,凡是他知道的,听说过的,全都记录下来。 方方面面,事无巨细,等于是把方中旭的大脑记忆细胞拓印下来,这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可以时刻提醒他,他是一个穿越者,不能迷失自我。 方中旭写的是类似简纲的东西,这样即使别人看到,也不明白他写的这些内容是什么意思,这是一个只有他能看明白的“天书”。 直到写的腰酸背痛,方中旭才写了脑海中的一点点内容,伸伸懒腰走出来,对方四清说道:“四清,去给我买个小木箱,带锁头钥匙那种。” 方中旭把写好的东西,郑重的折叠好,放在小木箱中,钥匙随身带着,这是独属于他的秘密,不能忘却的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