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婊子
股股流动的鲜血在黑色的世界里蔓延,从黑色宇宙最遥远的边界由丝状一路流成圆柱,慢慢汇聚,慢慢在视觉效果下放大。彼此起伏地而有节奏地跳动,每一次血脉的跳动好像都有一颗鲜活的心脏在呐喊。千万个震动声在这个无限广阔的空间里传出很远很远,错乱繁纷,分不清哪里是原音,哪里似乎又有神秘的黑墙,撞击了声波,回荡来重重回音。只有一个声音,在纷乱的世界里最清晰着,也是心跳的声音,似乎微弱,却响亮,悠长悠长。 那是一颗心脏,插着锈迹斑斑的刀刃。 不!那是一个小坟包,插着一柱快要熄灭的香火。 江水泉从床上猛地翻身而起,一个噩梦,似乎耗尽了他所有的体力。苍白的脸上挂着斗大的汗珠子,喘着粗气的江水泉双手颤抖地拿起床头柜上的紫云,那只陈一素今天下午为他买的珍藏版zippo打火机仿佛也失去他引以为傲的资本,七八次后终于点燃。战栗的江水泉好像一个毒贩,深吸了一口香烟,在惊人肺活量的全力抽吸下,烟头被拔去了半公分。 把这口解药吞下肚,瘾君子般的江水泉才好像安定下来。闭眼,头靠着墙。过了好长的时间才吐出口絮絮的烟雾。 有些事,似乎要用一生的记忆才能把她填满。 江水泉下床,有气无力地穿好衣服,歪歪斜斜地打上领带,行尸走rou地出了房门。如果那个江明旺指派的女杀手现在才来,那么钻心的匕首绝对可以像打木桩一般扎进江水泉此刻几乎难以跳动的心脏。 还好,这个世界没有如果。悲哀的也是,这个世界没有如果。 他没有开车,到了酒店外面,随手招过一辆出粗车:“酒吧。最贵的。” 这家酒店也许不是世界上最豪华的,但绝对是最著名的。连锁了所有的国际大都市,而每一家都毫无例外的昂贵。出入内里的人非富即贵。出租车司机跑遍三海,也算得上中产阶级里最有见识的群体了。二话不说,载着江水泉就来到全三海他所知道的最昂贵最奢侈的酒吧。没有辜负他期望的江水泉随手扔下一张红头大钞,就下车走了。 人是莫名其妙的生物,人的大脑是最莫名其妙的东西,而梦,又是人脑袋里最不可理喻的存在。有时候,一个梦,可以把人打击得体无完肤。即使没有梦,有过人生经历的人也难免无声感伤。而江水泉现在的状态,似乎就是这种毫无理由的状况到了极端。 摇滚十足的电子音乐,红黑闪烁灯光下疯狂扭动的五颜六色和雪白部位。这些不足以吸引江水泉,他现在只想喝点酒。重重地往吧台前一坐,江水泉的声音仿佛已经醉过一次,不得调酒师习惯性地职业发问就说:“随便什么酒。度数越高越好。” 虽然这地头更多是来找刺激的人,但也时常有人来发泄。调酒师看到江水泉这十足一精神病人的模样,就知道他是后者。 “姐。刚才那女人是谁呀。”方琳火头上的事,也许就只有她这个堂弟敢提出来问了。其他人一听到这个最受方琳疼爱的堂弟问出自己好奇却不敢问的话,都好奇地忘过来。 方琳并不是小气的人,只是她在某方面的特别爱好,加上对惹上她的人那种狠心的手段,让大家都特别怕她。她听到这个问题也不生气,耐心地解释:“知道李凯文不?” 方琳的堂弟摇摇头,他家虽然在方琳父亲的扶持下条件颇为不错,但对于真正的上层社会,他也只是在堂姐身边耳濡目染。而偏偏,心思单纯的他对这些事都不上心。他只是一个喜欢享受自己小生活的普通男孩,也许方琳也正是喜欢自己堂弟这一点。 “李凯文。知道,早些年在三海经贸厅。好像前年调到上京的一家大国企去了。”某个女孩想起了李凯文这个曾经在三海年轻人的圈子里享有盛名的公子。据说是从上京年轻人最高层的那个圈子里出来的,她自然对这些消息比较关心。 “恩。他家可是有两名实打实的政委。敢说在上京李凯文都护不到我的女人,你说是什么档次。” 年轻男女们微微惊呼。 一个漂染了绿色长发的青年男子提着小瓶嘉士伯,穿过群魔乱舞的人群,来到方琳这一桌。兴奋道:“刚才在包房里和我们结梁子的小子在吧台那边,我刚刚去看美女的时候见到他了。丫的一个人在那喝闷酒呢,我们过去收拾收拾他。看他被方姐说得一句话不敢回的样子,正还想好好整他一顿,出出刚才那口气。”小伙子兴高采烈地说完,发现没人附和他,每个人的看他的眼神都是怪怪的,哑然。 方琳几人在江水泉他们离开后,就觉得在包房里实在乏味。放着最奢侈的豪华包间不坐,一群人下了一楼。跳舞的跳舞,拼酒的拼酒,泡吧的泡吧。倒也不亦乐乎。 听到绿毛小伙的话,方琳神色如常,拍拍堂弟的后脑:“我过去一下。”既然方琳都示意她的堂弟不要跟着,其他人更不会自讨没趣了。 “嗨。帅哥,想不到啊,短短几小时。我们就又见面了。” 英俊帅哥,穿着名贵,独自喝闷酒。是不少风尘女子最喜欢的目标,江水泉喝了这么十多分钟酒。搭讪的女子决计不少了,都被他铁青着脸辞退了。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江水泉现实冷着脸看了一眼,见是方琳,虽然心里极为不爽,却也知道自己得罪不起这个女人。默不作声地继续喝酒。 “哟哟。江水泉,刚才你可没这么拽啊。”方琳盛气凌人地把江水泉身边的浓妆女子轻轻一推,那女子倒是很自觉地就走了。在这个酒吧有这份气焰的人多半都不简单,在一楼玩的白领,金领们大都平时在职场忍气吞声惯了。不愿多惹事。那女子离开,方琳就占了她的位置,坐到江水泉身边。手撑头,笑眯眯地看着身边的男人。奇怪的是,她怎么就知道了江水泉的名字? “哦。想不到你还认识我。”听到方琳叫自己的名字,江水泉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条件反射性地说了句话。却根本没看方琳,只是愣愣地看着酒杯。 “当然了。福大校花陈一素的男朋友吗,我能不认识么。你难道不知道,我也是福大的。”方琳的话没有引来江水泉更多的注意力,略微失望后她依旧挂着莫名的笑容,“我也是一时好奇,眼高于顶的陈一素会看上个什么男人。所以就多打听了下,谁知道这么巧,今天晚上就遇见你了。” 江水泉还是不接话,仿佛眼前那黄褐色液体的吸引力远远胜过身边这个妖娆女子。 “今天帮你出头的女人,也是福大的吧。我以前还真没看出来,福大除了吴寸曲,陈一素这种大小姐。还有个被人嘲笑的丑女也是大有来头。要知道她以前可是对什么都逆来顺受呢。现在想想,或许那些小丑般的大少爷们根本就不被她放在眼里,所以懒得和他们一般见识。今天居然肯为了出头,当真是神了。有话是冲冠一怒为红颜。你这个红颜,魅力不小么。有没有空,今晚让我见识见识。”方琳说了一大堆,最后似乎又回归到她的本质上去了。 但江水泉呢,还是保持那个动作没变。只是听完方琳的话,他喝了口酒。让方琳知道,他是在听自己说话的。 女人赤裸裸的勾引完全被男人忽视,是非常没有尊严的。方琳却好像一点也不在乎,仿佛对江水泉又莫大的兴趣,继续说:“小帅哥有什么烦心事。独自喝闷酒不妨讲出来给我听听。反正我们的圈子互不交集,你不用怕别人知道的。男人在伤心的时候,有个美女分担忧愁,可是人生幸事。这种机会,错过不得哦。” 江水泉终于动了。 他面无表情地看了巧笑的方琳一眼,转过头,不屑道:“说了。你会懂?” 轻轻一句话,似乎就击溃了方琳最薄弱的防线,她巧笑的脸庞瞬间就阴沉下去。看江水泉的眼神阴冷无比。而也不知道江水泉这个初具灵识的高手似乎感觉到了,他还是盯着那最美丽的褐色液体发呆。方琳似乎是用眼神叹口气,莫名悲哀。 或许只有这样的男人,说出这样的话。才能透过她久经年华的伤疤,直直把盐洒向心中拿到裂开的缝口吧。 江水泉把手上的酒杯递给方琳:“我都忘了。每个婊子背后都有一部血泪史。这杯不是敬你,而是敬那段历史,那个男人,或者那个女人。” 婊子。这个称呼从来就没有人敢当着方琳的面加上去,虽然大家在心里都这么想。但凡是知道方琳是婊子的人,也应该知道,这个女人的疯狂和肆无忌惮。没有人原因为说一句舒服话而去得罪她这样的人。所以方琳的生活再是不堪,也没听到这样的词语。出奇的,方琳没有生气。只是自嘲的笑笑,接过江水泉手里的酒杯,昂头而尽。这一刻,她似乎和江水泉一样,因为内心最薄弱的环节被破,而在短时间内变质。等到伤口被缝合,这期间的种种,一定会植入身体的最深处。不可拔除。 方琳很能喝,但今天仅这一杯,她就醉了。人不醉,心却迷茫,所以也是醉了。 自己有多久没有靠在阳台,想着往事发呆了?有多久不曾回忆过去了?曾经以为是自己坚强呢,可今天突然发现,自己是不敢想。如果是滔滔而面的公子哥当着自己的面叫一声婊子,那么方琳定会让他明天就在三海消失。包括他的家业。就算他的家族足够强大,能抵挡自己的报复,但那个人,绝对不会好过。自己就是婊子,所以自己是疯狂的,方琳常这样想,关于自己。
当面对一个似乎是感伤过去的男子,又似乎是在舔舐伤口的雄性。他漠不关心地说出一句“你懂?”,一个“婊子”。却像一把针,直插心房。 “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江水泉是不可能接话的,神智略不清醒的方琳似乎也知道,不等江水泉真的回问就说,“一条狗被咬伤了,就回找个灌木丛或者柴火堆,躲起来添伤口。”在方琳的响指声中,调酒师递上这位熟客最常点的一种鸡尾酒,然后很聪明地回避。招呼客人的时候也尽量离方琳这里远一点。方琳几口就把酒下肚,醉眼朦胧地问:“你说说。我现在像什么。” “婊子做生意的时候被家里人给逮着了。”江水泉的回答很简单,很狠毒。 方琳笑了,猖狂肆意,却没有火气:“女人最看不起的不是做鸭的男人,做鸭至少是份不错的工作,还说明他们对女人很有一套。所以女人最看不起是没本事,没尊严,像狗一样活着的男人。男人最看不起的不是没尊严,没地位的女人,因为男人有怜惜弱势女性的本能,多么冷血的雄性都有这种本能,他们最不能忍受的是自己的女人被第二个男人染指,所以他们最害怕婊子,也最看不起婊子。我们还这是凑成一对了。” “狗要看是什么人家的狗,你不知道富贵人家养一条名犬的费用,放在工薪阶层里就是一个天文数字。”江水泉也有点醉了,莫名其妙地揭起了方琳的话。 “婊子也要看是什么婊子。最贵的婊子*一晚上就能换两个LV的手提包,那可是非常高的收入。买你一条狗肯定是够了。”方琳把手搭在江水泉的肩膀上。 两人只要一停下说话,就是连着喝上好几杯酒,看得旁人心惊不已。正常人喝这种高度酒,两杯就能吐。这两个疯子,居然当水喝起来了。 “哼。我做狗是因为出生,所以没有选择,但过了今天,我就不是狗了。我是真正的人,我站在南方顶端,江明旺,黎漆,李娟兰,全都要给我做狗。”醉了的江水泉,似乎把心中的愤懑都发泄出来。 其实一直都没人把他当狗,只是陈一素当初一句话,让他这个从乡村上来的年轻人刚刚勃发的一点自信备受打击,也深感惧怕。一种深层次的自我催眠,让他觉得自己简直就是陈文武的一条狗。又也许是李跃鹤这种同龄中最优秀的存在,竟然是他的情敌,而陈一素选择了他,没有选择那位太子,没有选择神话般的寒偃月,也选择了平凡的自己。让他背负上一种自己配不上陈一素的巨大压力。 江水泉不是神,是世事少涉,心智脆弱的人。坎坷的经历给他扭曲的意念,在所难免。 这是心魔。也是他爬到如今,甚至将来位置上的不懈动力。 正所谓不疯魔,不成活。 “你呢,出生好,明明可以做人。偏是贱到喜欢当婊子,你一辈子都是婊子。等我不是狗了,你还是婊子。所以别比了,你比不过我。” 方琳抓着江水泉的头发,把他的脑袋往桌子上一撞。被冠有“南方第一高手”之大名的传说强者江水泉居然毫无抵抗地被方琳按着脑袋撞在桌子上,牙龈渗出鲜血,鼻子有点淤青。却还是傻笑。 方琳也在笑,把江水泉的脑袋提起来,说:“我是贱,我是自己愿意做的婊子。但你也知道,我的出生和你这条狗不一样。我说我明天不做婊子,就没人敢要我做婊子。” 调酒师瞟了这边一眼,正好看到这诡异的景象。心里直念阿弥陀佛。已经就听说这个妖娆万分的大小姐有某方面不正常的倾向,不想已经扭曲到这种程度,居然大庭广众之下玩这种游戏来增加刺激度。虽然这里不是什么正经地,但太扭曲的行为也不好吧。看着方琳提着江水泉的衣领一路拖着他走了,调酒师却不敢上去收酒钱。毕竟酒钱可以等方琳下次来了再要,现在上去就是找死。 “不做婊子又怎么样。别人还是拿你当婊子看。”江水泉就任由方琳一路拖着他的衣领,走到酒吧门口,才突然说道。 方琳终于还是暴走了,恨恨地看了江水泉一眼:“好,老娘是婊子。今天晚上就让知道婊子比狗厉害的地方。” 于是,方琳拖着江水泉的领带,江水泉也不抵抗,仍由方琳牵着自己的领带。盲目地跟在她身后。两人消失在酒吧对面的小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