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院 - 言情小说 - 吸血鬼别跑在线阅读 - 第四十四章 第十封信

第四十四章 第十封信

    听了巴特的话,娜娜扬起了头道:“这关你什么事啊。”说着白了他一眼,心里却有些甜甜的想到了一个名字,接着她的脸竟也红了起来,难道自己真的喜欢上了他?

    然而粗线条的巴特此刻却没有关注娜娜的表情,他拿起了接下来的那封信道:“看来事情并没有这样而截至,这里还剩下3封,这也就是说一切还没有完,真不知道那个恩斯在我们这个世界里做了些什么。”

    听到巴特这么说,娜娜有些好笑的看着他:“你也开始相信这个世界上是有吸血鬼的了?”

    巴特并没有反驳,此刻,他的注意力已经全部都放在了眼前的那第十封信上。

    我的朋友连西:

    我想,我疯了,不,应该是我该被打入地狱,或者说,我现在已经在地狱里面了。

    在重新回到这个世界之后,我们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这里的人根本就看不见恩斯,又或者说是在他没有喝热血的时候看不到。

    然后我们便渐渐发现了一个规律,那就是每当恩斯吃过这个世界的东西的时候他就能被这个世界的人所看见,当这些食物全部都被消耗完之后他就再一次的成为了隐形人。

    这一发现让我们很惊奇,我很奇怪,为什么他们不能被我们这个世界的人看到,我却能在那个世界被他们看到。

    然而这一考虑似乎变成了多余的,因为至今我都没有找到答案,也许这和鬼能见人,但是人却见不到鬼的理由一样吧。

    在进入我们这个世界之后,恩斯很是新奇,他几乎一切都要质疑,所有的都是疑问,在进入城市之后他的问号变得更多了起来。

    对于他的那些很白痴的问题,我感到要崩溃,然后我就问他:“你在变成血族之前难道不是人类吗?”

    他看着我,然后一脸理所当然的回答说:“这么久远的事情我怎么记得。”

    他一说完,我才觉得自己的话很低级,是啊,我自己都已经开始记不得我小时候发生过的事情了,也就几十年的时间,他怎么可能记得几百年前甚至是上千年前的事情呢?

    在几日的相处下来,我之前的担心变得多余了起来,恩斯对我们这个世界有的只是好奇,并没有我所考虑到的那样有野心,或者是其他的什么。

    也许,他只是一个学者,他和我一样痴迷于自己的研究,其他的一切都对他来说是没有意义的,一时间我也觉得自己有些理解他了。

    在几日过后,我们开始真正的寻找起孙错来。

    介于之前得出的结论,我们知道如果他想要在这个世界作为一个人类生存下去,那么他就必须得随时的补充食物,否则他便会在人们的眼前“消失”。

    所以,一切的饭馆,酒店,总之是可以找到食物的地方都成了我们搜寻的首选地带。

    由于恩斯的速度比我快很多很多,几乎超越了我眼睛所能跟上的速度,因此他要求和我分头寻找孙错,一开始我并不同意这样,毕竟我还对他有防范心里,如果他在我们这个世界上做了些什么特别的事情怎么办。

    但是我没有任何的选择余地,他告诉了我在3个月后在这里等他便就消失在了我的眼前,留给我的最后一个声音是:“你别想就这么逃走,记住现在你可是一名血族,这个世界容不了你的。”

    于是我便就毫无选择的开始四处寻找起这个根本就不知道会跑到哪里去的孙错。

    很快,一个月过去了,我没有得到丝毫的线索,然而对鲜血的渴望再一次的袭击了我,这时我才真正的理解到“这个世界容不了你”的含义。

    这里没有人类定期的上供鲜血,也没有那样类似的店来买血,即使我想像在那个世界一样,只取我所需的一部分来维持自己的体力,而并不伤及他们的性命也不行。

    我竟然开始怀念有人类轮流的一人放一杯血的日子。

    这不是我自私,只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吸血鬼的确是可以和人类共处的。

    血族担负起安全和扩建城市的职能,人类定时提供自己的血液,就像这个世界有人会定期去献血一样。这是多么两全的办法,我一时开始欣赏起制定这一措施的家伙起来。

    这个恩斯也有讨人喜欢的一面不是吗?

    又一个月过去了,孙错的踪迹依然无处可循,我开始有些烦躁起来,这个家伙到底跑到哪里去了。

    然而,我也希望恩斯已经找到他了,毕竟他能寻找的范围大我太多了。

    接着我开始想大家了,是的也包括你,我的朋友。

    在这最后的一个月里,我准备回来,回来见你们最后一面,不过我是不会让你们发现我的,我真的这么做了,这也是我罪恶的开始。

    我的第一站是我女儿的家,我从窗外看到了疼爱她的丈夫,已经怀有身孕的她,家里温馨的感觉让我有些难受,因为这一切已经再也不属于我了。

    接着,我当然来看你了,连西,我想你一定没有想到吧,我来了你的实验室,就在窗外的树里坐着。

    自从我变成吸血鬼之后视力好了很多很多,身手也敏捷了起来,除此之外,我发现我的嗅觉好了很多,竟然可以闻见很远处的人味。

    我在树上看着你上着课,班上的同学打打闹闹的做着实验,原来这些平淡的生活也是一种幸福。

    失去了的东西才会发现他的好,此刻的我也是这样的吧。

    接着,我绕到了你的办公室,凭着我对你的了解,找到了那个玻璃瓶,然后带走了它。

    我知道这个东西对血族来说是很重要的,既然我的余生都要在哪里度过了,那么我想我也应该把它带回去。

    但是,在这之后我却被魔鬼蒙蔽了理智。

    我看着在瓶子里依然活着的血液,看着它的流动,看着看着,我突然感觉到它也像是在体内孕育着的什么。

    于是,我疯了,我很好奇,我很残忍,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做,我只是很想知道,我太想知道了,也许这也只是一时的好玩,我很残酷,我是个魔鬼!

    那天夜里,我再一次的回到了我女儿的家,很巧的是那天她的丈夫并不在。

    于是我就这么进去了。

    看到我的出现,她很惊讶,也许,在她的心里我已经死了吧,不过我的确真的已经死了,我的灵魂已经灭亡了。

    连西,你能想想吗?那天晚上,我用药弄晕了她,然后把玻璃瓶中的血直接注入了她肚子里的孩子体内。

    我很想知道这么做之后会发生什么,然而时间一点点的过去了,我没有看见她醒来,也没有看见肚子里的孩子有什么动静,就这么静静的等着。

    然后我后悔了,我想我是杀了她们。

    接着我闻到了向这里走来的她的丈夫的味道,我没有选择,我只能离开,我很难过,但是血族是没有眼泪的,也许同样没有感情,因为我竟然做了这样的事情。

    现在我只希望她能继续活下去,肚子里的孩子也是,虽然我不知道这活下去的可能性有多大,但是我依然抱着希望。

    连西,你会在你的桌上发现这信的,当你发现的时候我已经随恩斯回了属于我的世界了,我要告诉你的是,恩斯找到了孙错,但是却没有带他走。

    我很奇怪,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当我问他的时候,恩斯淡淡的告诉我,孙错请求他等待他的孩子出生,然后他就这么答应了。

    他说5年后他会再回来一次,过来把孙错和他的孩子一起带回去,因为那里才是真正属于他的地方。

    罪人W

    199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