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狼的怪癖
郎浩缓慢的开着车,“鬼脸”的刀自始至终都没有离开他脖子,他紧张的看着前方,不时催促郎浩快一点。 郎浩斜着眼看看他,语调很平静:“我不是一个人住。” “鬼脸”有一瞬间好像想把刀收回来,但不知道想到什么了,让刀刃更贴向郎浩:“兄弟,我不想伤你,我在你家住一晚上,明天一早我就走。” 他的声音里多了一丝哀求:“我两天没睡觉了。” 这是个被逼到穷途末路上的男人。 郎浩想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可是也知道他不会回答,于是想了想:“我有两个同屋,他们都是老实人……” 这句话说的他自己都想笑,他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会用老实两个字来形容老鼠和爱美丽。 “鬼脸”点头,布满血丝的眼睛满意地闭了一下:“你放心吧,我不会伤了他们——我只想找个地方睡一觉。” 他把刀收了起来,强调:“明天我就走。” ―――――――――――――――― ―――――――――――――――― 郎浩掏出钥匙开了门,他故意先咳嗽两声,推开门的瞬间,他淡定地对着鬼脸说:“这就是我的家。” 艾梅黎和周一一个在客厅看电视,一个在小桌上敲电脑,听到声音都站了起来。 他们愕然的发现,从郎浩身边站出来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带着个诡异的鬼脸的面具,衣着狼狈,看到他们,鬼脸男人只淡然一瞥,便把目光集中在朗浩的脸上——他看着朗浩,有点紧张,又有点赌一把的热切期望。 “这是我的两个同屋。”郎浩没有让鬼脸失望,他向他介绍着,又指着“鬼脸”对那两个目瞪口呆的人说:“这个……是我朋友,他今天晚上要在这儿住,不方便的地方还请你们多担待。” 周一和艾梅黎交换了个眼神,马上走过来说:“没事,没事,你看你还这么客气,我们虽说认识时间不长,可一个房檐下住着,远亲不如近邻么,你的朋友就是我们的朋友!” 他和郎浩认识十几年,往往凭借一句话就能猜出对方心里在想什么。 郎浩点头:“那我们先去休息了,晚安。” 艾梅黎自始至终都没说话,等郎浩带着“鬼脸”回了自己的房间,才惊慌失措的拉着周一低声喊:“朗浩从来不会带任何人回我们的地盘!那到底是什么人啊?警察?!” 周一很肯定,“不是警察,警察不会这么装扮,当然,如果是警察的话,郎浩也决不会带他回来。” 艾梅黎抓抓乱蓬蓬的头发,在客厅里走来走去:“是出事了么?郎浩是被逼的——这人一定知道了什么!” 她陡然拔高声音,“他还带着面具,你说会不会是认识的人,想……敲诈咱们?” “敲诈狼?也活得太不耐烦了!”周一嗤笑:“你放心了,朗浩从来不做没有把握的事,他从小练散打,那身肌rou难道是骗人的么?不会那么容易被威胁到的,他一定自有道理……” 周一停顿了一下,也有些迷茫,他知道郎浩的规矩,绝不会把狼窝暴露给任何人,难道,他想搬家吗? 周一不禁叹了口气:他对这房子感情深厚,三个人已经住了整整二年多,如果不出所料,或许他们明天就要搬家了。 ―――――――――――――――― ―――――――――――――――― 郎浩进了卧室,拿出换洗衣服递给鬼脸,“我的衣服你应该可以穿。” 鬼脸接过来,低声道:“谢了,兄弟。” 他转身进了浴室,不放心地:“你可以报警,让警察来抓我,在这之前,先让我洗个澡,如果你再好心一点,让我眯一会儿。” 朗浩淡淡一笑:“我要报警,这一路上至少有十八个机会。” 鬼脸眼睛灼然地看着朗浩,转身进了浴室。 ―――――――――――――― 郎浩一边听着浴室的水流声,一边给周一发短信:你是电脑工程师,艾梅黎是行政主管,你们俩明天八点出门上班。 周一回复:有肥羊?这是我们的新角色? “羊rou吃多了,换个豹子尝尝新鲜。”朗浩忽然想给周一开个玩笑。 老大开玩笑,一般没有什么好事! 周一又是一条短信,干脆地问:他到底是谁? 朗浩嘴角上扬,回复道:不知道,这正是我想要了解的。 ―――――――――――――――――― ―――――――――――――――――― 楼下,艾梅黎急得瞪大眼睛:“老大说什么?他要干嘛?” 周一叹气:“不知道,他估计游戏打烦了,发掘到了一个新乐趣。”
“新乐趣?那个鬼脸男人?” 周一耸耸肩:“老大的怪趣味,真是受不了他!” 每次有大额钱款落账,朗浩总会事后做一两件怪异的事情,不知是在冲抵罪恶感,还是在发泄他的紧张情绪。 周一对艾梅黎说:“你还记得吗,去年有一次他还去菜市场卖过两天白菜?” 艾梅黎也笑起来:“是了,他弄了个白毛巾搭头上,穿了一件旧棉袄,学菜农跟人砍价钱,结果,他的白菜卖多贵都有人买,买的人都是些寂寞风sao的家庭主妇……” “哈哈!还有人提出要包养这个又帅又酷的小菜农呢!”周一大笑。 “算了吧,由着他玩去吧,谁让他是老大呢?!”艾梅黎打了个打哈欠:“我得去睡觉了,老大要我们明天早起呢!” 周一也伸个懒腰:“我是电脑工程师,明天一早,提个电脑包一走就是了。” 艾梅黎抱怨:“我最讨厌扮白领,感觉特装……” ――――――――――― ――――――――――― 朗浩坐在自己房间的沙发上,看着浴室的门,自嘲地一笑。 自己什么时候也乐于扮演济贫解困的大侠形象了,施救对象还是个入室抢劫的歹徒? 可是,这个鬼脸有让他深入发掘的好奇:他的身上有一股很浓重的江湖味道,身材高大,肌rou结识,看样子长期从事体力劳动,却没有底层懵懂青年的装模作样,神清智明,进退有致,说话条理,也很容易相信人,以信任为赌注,把一切交给一个陌生人。 朗浩想,这样的一个男人,该是感性和血性的结合体,一定有很多故事……他为什么戴着面具呢? 他是在躲避仇家?他戴个这么招摇的面具躲人,实在是太愚蠢了吧?! 郎浩的房间很大,是个套间,他在外间的长沙发上铺了个床单。 一个晚上,对郎浩并没有什么影响,最坏也不过是搬家换个住处。 但是对穷途末路的鬼脸来说,最少可以有一夜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