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挖掘
第二天一中午,我刚抵上海将一身行李扔在了自己租的单身公寓,后脚我就接到了林叶繁打过来的电话。 林叶繁的声音在电话那端极度兴奋道:“你终于回上海了吗?!快来快来,主义吧聚起来!” 这个聚会狂,,, 我贤妻良母般得体贴道:“大白天的你又想喝酒了啦?喝酒伤身啊,大姐。” 林叶繁不是很服气:“rio算个毛线的酒。” 我继续扯皮,“我是有费昂斯的人,去酒吧不适宜啊,大姐。” 林叶繁哼了一声,忽视我的叙述直接通知:“我已经和霄姿去接你了。十五分钟后,徐家汇地铁3号出口,不见不散。还有,像你这种马上就是‘已婚’人士的女人才是大姐。” 说完就挂了电话,让我拒绝的时间都不剩。 闻言我也来不及吐槽了,急忙奔到盥洗室洗了一把脸,将自己的脸收拾了一番。掏出手机钥匙并换了鞋,直接哼哧哧朝地铁口奔去了, 别问我为什么出门不带钱包。有林叶繁和凌霄姿这两个款姐在,我的钱从来花不出去。 到了地铁口,我独自扶着街口处的广告牌,一边喘气一边擦汗。 这会儿正值中午大学放学那会儿,一帮大学生走出了校区大门,正在成群结队地觅食。 看着这些迎面而来的帅哥美女,一个个要么肤白貌美要么时尚靓丽,青春年少的容颜让我有一种久违感。 久违这种堆扎在小吃店门口叽叽喳喳的感觉。 我忽然憧憬,又有点怀念这种感觉。 可是,如果是重生那会儿,他们这些大学生憧憬的对象应该是我才对啊~~ 重生的唐铭心,名贯f中,有校园人气偶像当哥哥,有坚实的玩伴做同学,不用愁考试考不好因为全都学过,不愁自己缺零花钱因为自己就很有钱,不怕被别人忽视因为时刻都被同学们关注着。 再看一眼身上套着不知从哪淘来的长筒裙、出门只拿一串钥匙,站在路边上喘气都被人奇怪注视的我,只能哀叹:我真得还想再重生一百年~~ 一辆色泽度逼人的豪车停到了我的身畔,敞篷的车上坐着两个长发靓丽的都市丽人。 坐在驾驶位上的丽人抬头叫我:“在那愣什么神呢?上车啊。” 我“嘿嘿”了一下,学着老港片里潮姐的做派,撑着车身往副驾驶位一跳。跳归跳,我忘记了自己穿的是长筒裙。人原本就不太矫健,又被长裙给束缚了,一不小心,妈蛋,脚崴了。 凌霄姿:“。。。。。。” 林叶繁:“。。。。。。逗我们呢,大姐?” 我坐在位子上,来不及讲一句话。揉了半天脚踝才找回自己的语言组织能力,喘着粗气道:“艾玛,疼死我了。唉唉唉,让我缓缓先。” 林叶繁从后排探过头来,掰了我的脸朝向她,仔细打量道:“哎,铭心,就一个月没见,怎么感觉你变漂亮了。” 我:“。。。。。。你才逗我呢,大姐。” 凌霄姿也凑了头上来,皱着眉头看了我一眼,点头道:“是有些不同。” 得到第二个人的认可,林叶繁大力得拍了我一下,推断道:“说,是不是去整容了!” 我一脸黑线得看着她老人家,无可奈何道:“是的呢!我去整容了!一个月不到就整成这幅模样了还拆了线呢!刚刚还给您两位表演了猴子跳梁的杂耍呢!” 凌霄姿自然知道我在说反话,也不接话,转头启动了车子往大道上走。 倒是林叶繁还在点着头,赞成道:“哎,是哪个医院啊?整得也太好看,将你整个人气质都整得不一样了。” 我:“。。。。。。”林叶繁真的是十年如一日的天真淳朴呀。 车子驶过繁华的商业区,一个购物大厦外醒目的led里,一则护肤品广告吸引了我的视线。 我指着平面广告上的男模,兴奋道:“哎,哎,薛,薛可辛!” 凌霄姿撇了一眼广告上面皮肤光嫩的男星,不以为然道:“你不记得他是你哥同学了吗?” 我点点头,紧张道:“就是记得啊。他当年还做过莲花小学的优秀升旗手呢!还拿过什么象棋比赛的奖。他初中那会儿就很有人气了,好多小女生迷他。” 一直坐后排玩手机的林叶繁闻言,抬头看了一眼广告,出声道:“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铭心,你记性真好。” 说多错多,为了保住自己特有的重生记忆,我立马乖乖得闭上了自己的嘴。 凌霄姿习惯性得皱眉,分析道:“薛可辛自小脑子就转得快。别看李大嘴现在是麻省理工的高才,他以前考试可考不过薛可辛。要是谁跟我说薛可辛在娱乐圈是二三线的艺人,我都觉得荒谬。对了,你们知道他最近和谁炒绯闻吗?” 我摇了摇头。 真心讲,娱乐圈太乱,分不清真假。 凌霄姿特别想嗤之以鼻得说出这个人,可是自己也觉得有些搞笑,忍了忍笑才开口:“他的男助理。” 我和林叶繁都寂静了。 想想也释然,腐女的世界,原就没什么不可以。 林叶繁刷了刷手机屏,搜了搜这个正在和男助手闹绯闻的大明星,忽然抬头道:“我怎么有种感觉,当年薛可辛喜欢过铭心啊~~” 我撇嘴,“别有事没事扯到我。” 林叶繁也疑惑得拍了拍自己脑袋,诧异了半天,最后决定不再纠结:“就是有这么一个感觉。不过记忆告诉我,他当年明明和霄姿暧昧更多。我说的没错吧,开车的?”
“你也别有事没事扯到我。”开车的也很不爽道。 “装吧你就。”林叶繁斥责了一声,又换了一张八卦的面孔,笑嘻嘻得问道:“当年学校帅哥才子那么多,怎么就没一个你看上的?唐铭言是最配你的,可惜现在被别的姑娘抢了。萧然嘛也归铭心了。薛可辛进了演艺圈你肯定不稀罕了,李大嘴自然也入不了你的眼,其他班的什么范文毅之类的你都懒得认识。哎,我说,你以前喜欢过谁啊?” 我也默默得点了点头。 即便是我重生的时候,风头也盖不过霄姿。 霄姿是真正的天之骄女,身姿曼妙,颜值爆表,智商情商皆高。在遥远的还没有“女神”一词的年代,她走在校园的长廊上,后面永远会追随着或羡慕嫉妒或爱慕欢喜的视线。 她骄傲,也自负。即便身边没有一个女生亲近她,她也永远高傲得做自己的事走自己的路。她从来不会表现得像个孩子,不流露她过多的情绪,也从没表现出她更在乎谁。和她相识十几载,如果不是今天林叶繁提出来,我竟然也没发现这个事实。 霄姿她,喜欢过谁? 一个红灯停住了我们前进的步伐,也停住了车里热闹的八卦气氛。 喧闹的街道上,鸣笛和刹车声都一闪而过,唯独车内手刹没有送到底的“滴滴”提示音,一直萦绕在我们耳畔。 我侧了侧身,像是挖掘世纪大宝藏般兴奋得看向霄姿。 她一贯如常得将注视着前面的路况,和光同尘瑰丽奇珍般的脸上捕捉不到一点情绪,更别提一丝羞赧。只是浓密得如蝶羽般的睫毛微微的在颤抖,透露了她此刻看似平静其实波涛汹涌的内心世界。 颤抖的睫毛也就纷乱了那么几秒,像是平复了抑或被克制了,慢慢归于平静,在面颊上长留了两道扇形的阴影。 沉默了几十秒后,漫长的红灯结束前的刹那,霄姿抬起了头,不曾转移视线的眼睛寂寥却又明亮,语气冰冷却又高傲道:“只有到手的,我才会承认喜欢。” 我不禁有些感叹,霄姿的这句话不仅听着霸气,也暗含了辛酸。霄姿她一向都做自己,买什么车就表明她喜欢什么车,买什么包就表示她喜欢什么包,从来不跟别人讲“我好想要~~好想买~~”这些话。她觉得别人怎么说都没意义,自己拥有才是实质。 她不承认喜欢过的,正是因为没得到吧。 林叶繁不爽得“哼”了一声,压根不想买账:“跟你做朋友真累,一句实话都不给。” 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