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院 - 都市小说 - 光明社在线阅读 - 第二十二章 茶花女之爱

第二十二章 茶花女之爱

    茶水慢慢在炉火上冒着热气,温度已经上来了。

    林思思开始诉说:“小时候,我原本也有一个幸福的家:爸爸是华夏人,在江茗高中部做数学教师,每个月有一千多元的收入,mama是拉瓦尔人,在市区里经营着一家花店,虽然不赚钱,但也不赔钱,家庭条件虽然说不上大富大贵,但基本也算是小资,还有一个保姆婆婆,专门洗衣、做饭、照顾一家人的生活起居,一家人就这样一起平静地生活。”

    “直到八年前的那一天,麦哲伦来了,每名华夏人需要强制上缴每月一千元的服工税,我和爸爸需要每月交两千元,收入开始入不敷出。于是家里辞了保姆,变卖了市区的住宅和花店,这样腾出十万元,加上爸爸的工资,勉强一边生活一边积攒七年的服工税,一家人搬到凤凰区来住。本以为生活还能像以前一样,只不过艰辛一些,可现在想想那时的想法太天真了:大概从那个时候,mama和爸爸开始吵架,从一开始的相互埋怨、生闷气、打冷战,升级成侮辱或谩骂,然后就甩盘子、摔碗、砸玻璃、掀桌子,最后厮打吵闹着要离婚,本来就破旧的那么几个家具几乎被砸了个遍,我连自己的房间也没有,只能蹲在墙角里,听着他们互相打骂,害怕极了,不知道哪天离婚后,爸爸或mama嫌我是个累赘,哪一天心情不好就突然不要我了,而被扔在大街上的我,也只能被活活饿死。”

    向小晚在心里粗略算一下:“十万元大概能应付四年,再加上这些年教师的工资收入,坚持一下还是可以应付危机的,有什么好吵的?”

    炉火将水煮沸,林思思起身,夹一块冰丢进沸水里,泪眼哼笑:“花店卖掉之后,mama在家做起了全职太太:洗衣服,做饭,照顾我,听上去简单,可在凤凰区却一点也不简单:冬天河水冰冷,每洗一次衣服,手就会在洗衣盆泡出冻疮;家里用的是灶火大锅,是需要mama到荒山上砍柴,然后背很远的山路走回家烧;有时候虽然也烧秸秆,但那东西烧起来烟特别大,特别是冬天烟囱刮逆风,会熏得满屋都是黑烟灰,呛得人喘不上气;为了节省开支,小院子里夏天种些自己吃的疏菜,冬天养了一群脏兮兮、嘎嘎吵闹不堪的鸡鸭,至于那种大粪高高堆积、冻得硬邦邦的旱厕,更是脏得无处下脚!”

    “mama原本也是拉瓦尔小资家庭出身,之所以嫁给爸爸只是因为相信爱情,以为两个人在一起开心就好,然后就可以安稳幸福地生活一辈子,可看着自己原本细白的手变得粗糙,一个刚刚三十几岁的女人脸上已经开始生出雀斑,眼角生出许多鱼尾纹,头发也失去光亮变得干枯,她这时开始怀疑自己:究竟为什么要嫁给一个这样的男人?为什么自己卖掉自己的花店、用自己的钱用来填别人的无底洞?自己明明是个弱女子,不但没人关心、没人照顾、反而沦落成一个家庭的杂役苦力,这是凭什么?明明自己一个人都可以过得很舒服,为什么要无端地承受两个累赘的拖累、把自己弄成这副德行?这不是自己糟践自己吗?而爸爸呢?爸爸从来不管这些,他只管上好自己的班,然后告诉mama说:这些都是你应该做的,我挣钱,你养家,你嫁给了我,就必须要做这些事,因为你嫁给的不是我这个人,而是我这个家。”

    白水第二次煮沸,林思思起身,夹一块冰无情地丢进沸水里:“那是他们俩说的最后一句话,大概也正是那句话,让mama发现自己被骗了。第二天,mama不见了,连十万元存款也一起带走了。爸爸一怒之下摔碎了所有东西,教师的工作也放弃了,开始整天喝酒,赌博,偶尔赢的时候分我十块零花钱,输的时候就会生气打我,骂我,要我把这些年吃他的、喝他的、用他的钱给吐出来。我哭,我害怕,我没有任何办法。有一次喝醉的时候,他竟然爬到我床上摸我,于是我离家出走了,那一年我才十岁。”

    向小晚怔怔看着林思思。

    白水已经是第三次煮沸了,林思思起身又夹了一块冰丢进去,用茶则将一撮茶叶顺着茶漏拨入壶口:“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开始一个人在社会上生存,我做过很多工作:一开始在杂货店打工,本以为就是摆放些货品的活,却想不到有一次店铺丢了东西,店主报案,警察找不到小偷却又想破案,于是只能硬说是我偷的,把我抓进号子里蹲了三天,这样案子破了,我的第一份工作也丢了;然后我又在一家足浴店找到了工作,经过简单培训,做的是给客人洗脚、修脚的工作,虽然工作条件只能说很一般,但总算也能靠自己的双手赚些钱,然而又有一次,一个客人的脚指甲烂进rou里,还化了脓,他要我帮他把指甲挖出来,不然就在老板面前告我的状,于是我涂了些消毒液帮他做了,结果他后来还是发了炎,截了脚指,然后还理所当然地起诉我们店理赔,老板自然把我开除了;第三份工作是做酒店保洁,本以为这回总会轻松一些,然而你绝对想不到:竟然有一些客人偷偷在床垫子下面拉一大砣翔然后用床垫子盖住,原因仅仅是因为他们懒得上厕所!掀开垫子的那一刻我吐了:那些污秽的东西,都要靠我、用小刷刷、一点点刷!”

    向小晚咽了咽喉咙,看着林思思的眼神里多了一丝复杂。

    “再后来,我遇见了师可可,她比我小两岁,处境和我一样艰辛,可她却很坚强,那阵子我俩经常一起去大街上偷钱,被人追着打到鼻青脸肿、蹲号子都是家常便饭。”

    向小晚心里暗暗惊讶:原来丫头和林思思从小就认识!坏丫头,不知道猪队友已经把你给暴露了?偷偷藏一段黑历史还想瞒天过海,等我回去不好好教育你!

    “有一次,我们在码头上成功偷了一个贵妇人和一个老绅士的钱包,里面足足六千块!我俩每人分三千块,当我看见钱包里贵妇人的证件照时,我愣住了——那女人竟然是我妈!我以为自己终于要脱离苦海了,急忙拿着空钱包交到警察局,让他们帮我找我妈,可他们却告诉我这些失物已经没用了:因为我妈和老绅士的出国证件已经重新补办好,他们已经坐上通往拉瓦尔的游轮回本国结婚去了,恐怕一辈子也不会再回江茗。而且那个老绅士临走前还嘱咐警察,如果有人捡到空钱包,不要随便定罪,因为他可能真的无辜,他不在乎这点钱……那一刻我失望透顶,更看清了一个道理:婚姻对女人来说只不过是一场世俗游戏,这天下的男人要一千有一千,要一万有一万,但有能力给女人幸福的好男人实在太少了,简直比中了头等彩票的概率还要小;不需要太多,一个女人一辈子只要有一次能遇上这样的男人就可以幸福到老,然而现实却是大多数女人都注定得不到这种幸福。”

    林思思一双泪光点点的杏眼,痴痴看着向小晚。

    向小晚好心劝一句:“妹子,我看你不要想得太偏激吧:这世界上没有什么好男人和坏男人之分,每个人都不同,两口子在一起过日子,合适就挺好——”

    林思思不等向小晚说完:“但无论在哪个世界财富都是一座有限的金字塔,情感可以培养,而金钱却是一道永远跨不过去的坎:人与人确实不同,可一旦把所有的男人放在一起比较是骡子是马总是一目了然,即便你不在意,可别人会在意,你男人丑、你男人穷、你男人无能,你不想和别人主动攀比,但总有些人会向你炫耀、大家一起在背后嘲笑你、甚至明目张胆欺负到你头上,不管你看与不看、比与不比,物质的贫穷已经摆在那,这就是现实,这时你才发现自己嫁给一个弱小男人等于上了一辈子大当;既然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为什么不嫁给一个有钱有势的男人?女人这样作贱自己,又是何必呢?”

    向小晚苦笑:“我看你现在挺有钱的,你幸福吗?”

    林思思痴痴看着向小晚:“对不起,白丸子,以前是我看走眼了,可现在我知道:你真的很有实力,你的实力不是权力、钱财、法术或是灵力,而是别的东西,那是比生命还珍贵的东西,其他所有的一切都无与伦比的东西!我能够感觉得到!”

    “哎?”向小晚十分惊讶,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一边得意忘形地沾沾自喜:“我有身上竟然这种东西?是什么啊?能卖钱吗?”

    林思思嘴角挂着迷人的微微一笑,起身,取两个紫砂杯,放在茶柜上。然而坐着的向小晚并没有看见:左边紫砂杯空空,右边紫砂杯的杯底有一层薄薄的红色药末!林思思端起紫砂壶,将茶水分入两个紫砂杯中,然后神色淡然地将右侧的紫砂杯端给向小晚。

    “谢谢!这茶……”向小晚接过茶水,放在鼻尖闻了闻:“是江茗?”

    林思思惊异:“想不到你竟然能识得这茶?”

    “暗夜的雨露凝结成冰又融成苦水,饱经战火冲泡,反复为鲜血所洗礼,终成一壶恩怨情仇,这茶的味道我喝过的。”向小晚把茶水端到嘴边,轻轻吹了吹。

    林思思直勾勾盯着向小晚看。

    向小晚抬头,看见林思思的目光,忍不住讪讪地笑了笑,放下茶杯:“你也喝吧!你这么看着我喝,怪不好意的。”

    “哦。”林思思意识到自己失态,坐下来,吹了吹自己的茶。

    向小晚也端起自己的茶杯,吹了吹,忽然想起一个问题:“对了,那你最后怎么样了?有想过去拉瓦尔找你母亲吗?”

    林思思礼貌地微笑,面颊露出一对小酒窝:“后来哈莱特收养我做义女,他对我很好,供我念书,像亲女儿一样。”

    向小晚低下头,不去看林思思的眼睛——林思思笑的时候,眼神很迷人;但如果你知道她的微笑下面掩盖着谎言,那她的眼神绝对可怕得吓人!

    ——只是林思思自己看不到而已。

    林思思笑着催:“快喝吧,不然茶就凉了。”

    “哦。”向小晚回过神来,端起茶杯刚想喝一口,忽然被冷不防烫到嘴唇,忽然惊讶:这茶味道怎么不对啊?一股消毒水味,虽然不是很强,但却彻底破坏茶叶本身的口感,把茶叶泡成这样真是大忌讳!估计不是茶具没有洗干净,就是茶叶变质了,向小晚抬头笑了笑,一脸不愿意喝的表情;林思思惊慌不安:“烫到了吗?”

    “没有。”向小晚摇摇头:“既然你和师可可这么熟,为什么那天还——”

    “因为她是我的好姐妹!”林思思眼神直直望着向小晚:“以前我们一起同甘苦共患难,一起为了生存在江茗辛苦打拼,我虽然没有灵力,但比她大两岁,懂得许多过来人才能懂得的经验和道理;这丫头又笨又倔,非但不听我的苦口相劝,还嘲笑我势利;就是因为这样我们俩分道扬镳了,然后我就看见她和你在一起。那时候我并不知道你是光明社的君主,也不知道你竟然有这么大本领,竟然能在江茗占一席之地,我当时只看到丫头还是那副邋遢样,而我呢?我已经在混得有头有脸!要是再不用事实来痛斥她一顿,我怕她又要走上当年我mama走过的老路!到那时候,她和一个没钱没势的渣男人结婚,然后要生下一个像我一样童年悲惨的小孩,一想到这些我就很气:你们俩要过怎样穷苦的日子我不管,你们俩傻啵婚前一路神圣高歌、婚后为了锅碗瓢盆鸡毛蒜皮打得不可开交我都不管!但不要让你们的小孩无缘无故受这种罪!孩子是无辜的!还大言不惭地说什么‘你的命就是我给的、我生你养你、你怎么还不知道感恩’这套话:孩子再小也是个人,又不是一条狗,就因为是你生的所以你就有权利把小孩当狗一样随便生杀予夺吗?孩子也有自己的生命!孩子也想得到一个正常人应该得到的尊重和权力!如果有的选择,哪个孩子愿意出生在你这样的家庭里?我就算宁可不出生,也不愿意给这样的父母当儿女,真是活受二十年罪!”林思思两手激动拍在桌子上,一双带着怒气的杏仁眼紧紧盯着向小晚。

    “别凶我,我不是你爸,你别凶我:要淡定,淡定哈。”向小晚忍不住吓得身体后仰,一边举着手宽慰林思思让她尽量放松不要激动,一边呵呵陪笑:“你放心好了,我虽然穷,但我绝对不会对自己小孩那样!再说,我和丫头之间的关系真不是你想象的那样……总之,不管了,来,先喝口茶水,消消气,消消气哈。”

    向小晚赶紧把自己的茶水递给林思思——

    林思思接过茶直接灌一口,润了润喉咙,心态这才平和下来:“一想到那些明明没有养家能力却还泡妞、然后把一切包袱丢给老婆孩子的渣男人我就气,所以那天在时代商业城,我才要狠狠嘲笑师可可一番,目的就是想让她赶紧认清现实,不要为了那些可笑的爱情而执迷不悟,你说,我难道有错吗?”

    “你没错!你没错,你做的很对!”向小晚赶紧安慰。

    林思思恨恨看着紫砂壶:“只是我唯一没想到的,就是你竟然是光明社君主!你和风水世家的大公子、但丁三殿下、共同合力抹杀前任皇下毕——”

    向小晚慌忙将林思思的嘴捂住!

    林思思掰开向小晚的手:“哼!堂堂光明主君,怕什么?成者为王败者为寇,但丁已经掌权,再说毕沙罗本来就是篡位的!知道了这一点之后,再联想到那天晚上你竟然在学校里单挑恶魔,我就知道师可可这丫头果然没有看错你——你不是懒货、不是怂货、不是水货、不是假货、不是窝囊货、不是山寨货、是凭自己的才能走到现在的正品行货!这时我倒开始羡慕起师可可来了,羡慕得要死!”

    林思思眼角幽怨盯着桌案的一角:“我身材比她丰满,脸蛋不比她丑,同样是凤凰区里走出来的贱丫头,为什么我在这饱经风霜,而她却像个小公举一样?看着她幸福,就觉得有团怒火在我心里烧!烧!烧!命运都是自己争取的,她能得到的,我林思思也照样能得到!”林思思忽然一腿跨在向小晚胸前!

    “你想干嘛!”向小晚向后倾倒,脸色紧张。

    “我……”林思思脸色红得像开满了桃花般春意盎然,声音也跟着温柔下来,呼吸急促,压在向小晚身前,解开向小晚的一颗扣子:“我想告诉你一个秘密。”

    向小晚捂住胸口、赶紧向后挪动两下:“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林思思脸色红晕:“哈莱特就是跳跳帮的总帮主。这些年他手里攥着大笔生意和财富,可他实在太狂妄自大了,昨晚竟然发动叛乱,妄图刺杀但丁殿下,结果被活活砸掉一条腿,这老东西又老,又丑,还没能耐,他在外面斗不过但丁,吃了大亏,回到就拿我发泄怨气!我才不让他如意!我于是跑出来告诉你:哈莱特现在就是个没用的瘸子,只要你和我联手,跳跳帮所有的一切都将是我们的!”林思思浑身散发着一股芳香情愫,柔软而温热的身体爬到向小晚身前:“小晚,我还是个处……”

    向小晚匆忙后退,抬手看了看表:“不好!时间已经不早了,我该回家吃饭了!”向小晚开门,忽然发现门外站着一个深眼眶、高鼻梁、身材雄壮、一身牛仔裤、脚蹬马皮靴、头戴大毡帽的雄壮男人,这家伙就冷冰冰地在那儿站着,不知道他有没有听到什么。

    向小晚愣愣。

    男人的目光中带着强烈的敌意。

    向小晚呵呵笑一下,顺着旁边走掉了,雄壮男人盯着向小晚背影,把目光转向林思思:“思思姐,你竟然背着大哥跟别的男人——”

    “不要管!杰森,什么都不要管,快进来,叫我思思。”林思思浑身燥热不堪,一只手把那雄壮男人拉进去,砰一声关上门。

    门外,店小二把准备更换的木炭放在一旁,快步下楼,进了一个秘密房间,拨打电话:“哈莱特阁下,您果然猜对了:林思思和债主杰森果然有染,和向小晚也不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