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进退两难(求推荐)
雀鹰只感觉脑袋的嗡了一下,到现在他才知道什么叫做哀莫大于心死。 原来这半个月的相处他们彼此日久生情,只是内心不承认罢了。 手中的唐刀激射而去,希望上天能给他一次机会,救下沈小姐哪怕牺牲自己。 两股血剑伴随着惨叫声喷向天空,唐刀去势未减带着一支断臂钉在大门上,并把大门撞开才停住。 “你,你竟然敢大逆不道。”门内一个摇摇晃晃站立不稳的中年人左手捂着断臂处,眼中射出绝望和悲痛的眼神。 可能做尽坏事的如今也知道绝望和悲痛。 原来秃鹰派人送信给沈千万,让他带着一千两银子来神鹰堂赎他的女儿,不准报官。 沈千万就这一个女儿视如掌上明珠,虽然劫匪要的数目很大,可是跟女儿比起来显得是微不足道。 马上命人筹集钱财,没有那么多久低价出售一些当铺。 这个世间雪中送炭的人极少,然而趁火打劫的人却比比皆是。听说沈千万家有了急事缺钱用,这些利欲熏心,见利忘义的商人不顾沈千万曾经帮过他们的份上伸出援助之手,帮他一把,甚至尽量还压低价格。 虽然亏的很多,但是一千两的白银还是用一天的时间筹集到了,爱女心切他亲自带人去神鹰堂交换。 沈千万能够成为富商巨贾,财势称霸一方,自然不是傻子,到了他们指定的地点,却没见到自己的女儿,他哪能轻易的把钱交出来,心想自己的女儿不是遭他们的毒手便是被人救走了。 秃鹰的计谋就是想把沈千万骗到这来,然后再想方设法通知沈小姐,用她的父亲相威胁逼迫她嫁给自己的大哥,如果她主动同意,五弟就是一百个不同意,他也只能干瞪眼,无可奈何。 计谋不可谓不毒,心机不可谓不深,想法不可谓不好。 然而沈千万也不是吃干饭的,不见到女儿绝不交出银子,三说两说说翻脸了。 金眼鹰是个暴躁的脾气,他理所当然的认为关键是抓住沈千万,抓住他就万事大吉,哪有这么多废话。 要不怎么说这是蠢人,他以为想抓谁就抓谁。 别忘了沈千万富甲一方,家中财宝无数,有多少人在暗处盯得死死的,可是这么多年人家潇洒快活,过得风平浪静,除了官府的保护,最重要还是自我保护。 不管是什么社会,有钱好办事,要不怎么说有钱能使鬼推磨,何况是找些打手。 虽然钱财不是万能的,但是为财而卖命的人还是大有人在。 双方话不投机,当场动起手来,地点是秃鹰的订的,他坏归坏,但是他确实不白给,早在四周埋下了一帮人,防止沈千万逃跑。 作为精明的商人,年轻时走遍五湖打家劫舍的盗匪经常见,以看自己处于下风,当机立断把装银子的箱子倒得满地都是,白花花的雪花银在刺眼的毒辣的阳光下,发出闪闪的白光。 土匪能够玩命是因为钱,现在看到满地的金钱谁还会玩命?自打娘胎出来还没见过这些钱,看着灿烂夺人耳目的银子,拼命的勇气像皮球泄气般,瞬间跑的无影无踪。 “不管是谁,哪怕是敌人,只要帮我抓住神州七鹰或者救出我女儿,必有重赏。”沈千万给他们摇摆不定的心压上最后的一根稻草。 秃头鹰见手下人望着自己,摇摆的兵器如同他们此时的心情,知道需要速战速决,明知自己也可以效仿沈千万,他却没有这么大魄力,但他却有一股狠劲。 招呼一声六鹰同时欺身而上,他们的身手比起手下来高出很多,场中的打斗的情景瞬息万变,沈千万又处于弱势。 武力才是王道,这句名言亘古不变。 无奈之下,一些打手护送沈千万且打且退,冲突中一脚踩空掉入万丈深渊。 秃鹰的心咯噔一下,见此计不成,马上四处派人寻找五弟,他担心沈小姐知道父亲惨死后,怂恿五弟把屠刀挥向自己,到时候兄弟相残,真成人间惨剧。 他知道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 这正是创造贞观之治的唐太宗李世民所说,用这几句话警示自己,因此在他死后留下旷古绝今的大唐帝国。 也就过去几十年的时间,一代帝王散去骇人的光芒,永远沉睡地下,他最懦落的儿子,也是被他看不起的儿子唐高宗李治,率领着他留下的文臣干将替他完成征服高丽的战争,统一东北,他应该感到安慰。 此时帝国的版图仍在扩大。 可是他的曾孙李隆基,如今高高在上帝国的领导者好像早已经忘的干干净净。 然而土匪秃头鹰却记得,不得不说是一个天大的讽刺。 秃头鹰知道当年晋献公攻破骊戎,得到仇人之女骊姬,献公宠爱她,竟然因此扰乱了晋国。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啊。 可是其他人咽不下去这口气,其余五鹰由大哥苍鹰带领瞒着秃头鹰杀奔沈家庄。 苍鹰知道二弟磨磨唧唧,知道后肯定会拦着自己,说什么一堆大道理。 因此一直过了十天才等到机会,秃头鹰有事需要出去,他立刻带着兄弟杀来。 到了沈家庄不由分说,举起明晃晃的大刀一声令下,瞬间成了人间惨剧,人头如同切西瓜般滚落,人名如草芥,众生如蝼蚁形容此时在恰当不过。 沈家庄坐落在离城镇一里地的地方,四周种满绿树,庄子外边是一条护城河,把沈家庄装点如诗如画。 守着财宝,四周又没有人家,离官府比较远,所以沈千万很注重庄子的安全,设了一些机关,养着不少打手。 上次他救女儿带走一些人,庄内还是保留大部分有生力量。 可是现在出现一边倒的大屠杀。 什么叫鸟无头不飞,人无头不走,兵熊熊一窝,将熊熊一个此时此景表现的淋漓尽致。 没有领头羊,偌大的山庄如同一盘散沙,一攻即破。 然而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 天降大雨,雀鹰他们在路上耽搁多日,三天的行程走了半个月,赶到沈家庄正好碰上他大哥屠杀沈家庄。 沈家庄的大门被撞开,里面的惨景,沈小姐看的清清楚楚,心底泛起的恐惧盖过被刀刺中腹部的疼痛。 善良的她平时见小兔子受伤都会伸出援助之手,见到动物都会绕道走,做到扫地不伤蝼蚁命,不过作为沈家庄的大小姐,她还真没干过扫地这些粗活。 现在见到浑身满是鲜血断臂的苍鹰,想起他的侮辱,家人的惨死,所有的这一切全是他造成的。 恨不得吃他的rou喝他的血,断臂太便宜他了,可是手无缚鸡之力的自己又能如何,现在自己身上的力气一点点流失,困意吞噬自己的意志,恐怕活不了多久,报仇终是无望。 不由得望了一眼雀鹰,疾奔而来的雀鹰恰恰对上她的清水般一尘不染的眸子,读懂她眼神蕴含的深意。 大哥即使在罪大恶极,还是自己的亲大哥,难道自己学商纣王为搏美人一笑,不惜手足相残。 想着想着,不由得蹬蹬倒退。 ——新书上架求推荐,收藏,关注。 你们的支持是给我不断的动力和自信,让我有信心增加更新速度。 作为石油工人,在漫天黄沙中,毒辣的太阳,褶皱的大地上行走,孤独的身影在夕阳下拉的修长。 他们说见得多了,自然就成诗人了。 我这在寂寞中无聊的挥洒,是不是有点什么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