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异界(下)
麻花来我家时才七岁,如今七年过去了,她也已经十四岁,长的婷婷玉立,已经是个清秀标志的美人胚子。 “麻花,让我自己来。”麻花正要用伸手来喂我吃药,但我不想,我已经十六岁了,自己有手有脚,于是阻止她,并伸手从她手中接过药碗,一口喝下了这一整碗药。 我讨厌药,那是因为我喝了十一年的药,从六岁开始,我被医生诊断为得了寒症开始,到现在已经十六岁的年纪,我每日三餐,在饭后必须服下一碗药的习惯。 十一年,我一直服用了十一年的药,不知让多少个医生开过方子,浪费了父母多少钱财,多少精力,多少药材,但我的寒症却依然不见好。 但话又说回来,如果不是这些药,我也许还活不到今天,所以我虽然讨厌药,更讨厌再去喝药,去闻这些药的味道。 但为了活着,我别无选择,我即讨厌药,但又喜欢药,因为药可以让我活的更长一些,保护我的身体,抗低病症所带来的折磨。 “麻花,我今天要出去走走,你去把我的貂皮大衣拿来。”我喝完药,把碗伸到麻花面前说道。 “少年,我……我不允许!”麻花听了我的话,紧张的说道。 我知道,麻花是怕我的身体不能到外面去吹风,吃不住寒气,伤了身体,所以才及力反对的。 但我已经决定了,也应该到了出门走走,看看的时候了。 十一年来,从六岁开始,得了这种寒症之后,我就被父母锁在自己的卧室里,再也没有出过吴家大宅。 我的童年时光,就这样在床上度过了十一年,耽搁了十一年,唯一的伙伴就只有麻花,和我父亲的meimei,也就是我二姑的女儿,我的表妹赵媲,等到过年时随她母亲来给我父母拜年,才会来我家小住半月,到过完元宵节才回家。 另外一个伙伴,就是林管家的儿子,林尘,从小失去母亲,和父亲居住在吴家大宅的管家屋里。 林尘喜欢弄些小玩意儿来讨我开心,比如到花园里捉些蟋蟀来和我来斗着玩,搞些小零食来给我吃什么的。 “麻花,快去。”我不容麻花反对我出门的意见,严肃的对她说道,也可以说是在命令她。 “不,我不答应,老爷夫人也不会答应的,少爷你不要再逼麻儿了。”麻花见我执意要下床出门走走,很委屈的肯求道。 麻花虽然是我的贴身丫鬟,我是她的少爷,但她并不是一直都听我的话,只要是她认为我不该做的,她从来都是反对或劝解,如果她认为劝不住我时,就会把我父母这两张王牌搬出来,应付我,而且每次都管用,都能成功击退我。 但今天,麻花这招已经对我无效了,因为我知道,要改变自己的命运,我今天必须从床上下来,走出吴宅,到外面去走走,去看看,去享受这十天的生活,享受自然,享受阳光带来的美丽风景和属于自己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