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院 - 玄幻小说 - 吾爱,爱我在线阅读 - 第四十九章

第四十九章

    看完短信的下一秒,陈夜就冲到了林谦的办公室。

    这个时候林谦,正对着自己的手机发呆,眼神中写满了不敢置信。

    陈夜抬手压下了忍不住上翘的嘴角,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开口问他:“是不是高兴傻了?”

    林谦仍然维持着刚才的那个姿势,没有动,也不回答。

    他这段时间一直都是这样,一个问题问下去要好久才给反应,陈夜不以为意,继续说:“涂淼淼就要回来了,她真的要回来了!”

    林谦突然把手机举到他跟前,很认真地对他说:“她给我发短信了……她是回来跟我办离婚手续的。”

    “什么?!”陈夜不敢置信地抢过了手机,盯着那条短信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了出来:“林谦,我会在大约十个小时候到S市国际机场,如果你方便的话,是否可以来接我?我想和你谈一下关于离婚的事情。”

    搞什么鬼?!

    她回来不是跟林谦复合的?

    那她回来干嘛?

    “把手机还给我!”林谦突然大声叫道。

    陈夜看了看已经被自己举高的手机,心虚地还给了他……刚才差点就把他的手机给砸了。

    林谦小心翼翼地把手机塞进了衬衫上贴着胸口的那个口袋里,然后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

    “我先回去了。”他手上动作不停,一边还不忘跟陈夜请假,“我一会要去机场接她。”

    “喂~!”陈夜一下子拽住了对方的胳膊,问道,“你准备去接她?”

    林谦被拉地顿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

    “然后跟她谈一谈离婚的事情?”

    这次林谦连停顿都没有,直接回答了一个:“嗯!”

    陈夜知道他这段时间精神不太正常,可是一时之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能不刺激到他。

    犹犹豫豫的,他才把一个问题磕磕绊绊地问了出来:“你...你...你想清楚了?”

    林谦一下子明白了过来,自己这段时间的表现已经让陈夜变成惊弓之鸟了,似乎他做什么都是不正常的。

    暂时放了放手里的东西,他拉开了办公椅坐了下来,还示意陈夜也坐下来。

    陈夜颤颤巍巍地落了坐,心里还是七上八下的不放心,总觉得对方下一秒就要出事。

    “陈夜。”林谦微微向前倾了倾身子,很认真地说,“我知道,你前段时间偷偷找了一个心理医生过来,我还知道那个医生给我下了一个很吓人的诊断。”

    陈夜张了张嘴,一时也不知该如何接话。

    林谦停顿了一下,接着说:“我前段时间...确实是比较吓人。

    可是现在,我很清醒,我也并没有失去理智。我知道自己现在在做什么,我也知道我未来应该怎么做。关于我和涂淼淼,我很认真地想过了,我也算是...想通了。

    我们两个人是不是存在婚姻,甚至是不是在一起,这些都不重要。

    唯一重要的只有一点——我爱她,很爱很爱她。

    所以,我会好好地活下去,并且长长久久地活下去,因为我要在她背后默默地守着,她的事业是不是会一直顺利?她未来的丈夫是不是会对她好?她未来的孩子是不是会孝顺她?我会担心别人不会像我这样爱她。

    我要亲眼看着,直到她安详地离开这个世界,等我亲手把她的身后事安排妥当,我才能安心地闭上眼。”

    “……”

    “……”

    陈夜迟迟没有作出反应,他需要一段时间去消化这段话。

    林谦没有等他给出反应,就拍了拍陈夜的肩膀,离开了办公室。

    林谦拍了拍他的肩膀,离开了办公室。

    再过九个小时,他就可以见到他的妻子了,在她变成“前妻”之前。

    “开车吧,先回我家里一趟。”

    林谦吩咐完司机,就靠着椅背闭上了眼睛,这一闭眼没想到就是两个小时。

    前段时间他的精神不是很稳定,所以陈夜强制给他派了辆车。

    这个司机估计被告知过他睡眠不好,所以这次看到他睡着了就没敢叫醒他。

    他没忍心责备司机,竟自下了车。

    进屋之后,他先把家里检查了一下,再确认过家里没有不该出现的药瓶之后,他就进了洗手间——他要认认真真地把自己收拾一下。

    从洗手间出来,走进衣帽间的时候,他第一次为了穿衣打扮向陈夜求救。

    电话那头的人明显已经从刚才的惊讶中回过神来,已经可以认真地做给他指导了。

    按照陈夜的要求穿好一套之后,他还不忘拍了个自拍发给了对方,确认再三之后,他才放心地离开了卧室。

    时间还有六个小时……

    林谦坐在书房的椅子上,草拟他们的离婚协议书。

    上次涂淼淼送过来的那份离婚协议书上,她本人什么都没有要,他自然是不会肯的。

    他的全部资产如果作为遗产赠与她,说不定将来还要负担高额的遗产税,还不如就在离婚的时候把目前有的都给了她。除此以外,他还加了一条涂淼淼必须要同意的款项。

    检查过三遍之后,林谦把离婚协议书打印了三份,分别签上自己的名字之后又分别装进了三个文件袋。

    做完这一切的时候,林谦看了看手表上的时间,起身下楼。

    时间只剩下四个小时了……

    林谦来到客厅里的那面墙跟前,对着上面的那副画像练习着一会要说的话。

    他本来以为,按照他以往的性格,想要说出那番话是很难的,可是结果……却是出奇的顺利,彷佛他本来就是那种人似的。

    他变了,他却不讨厌自己的这种变化,只要结果是指向好的那一方。

    时间还有三个小时……

    林谦拿着东西离开了家出发去机场,中途他还去了趟花店,买了一束据说一辈子只能送一个人的永生玫瑰,其实他本来想买999朵的,可是店里唯一有的现货最多只有99朵。

    到达机场的时候,距离见面只有不到两个小时。林谦在车里坐了半个小时,然后他实在熬不下去了,所幸就抱着那束硕大的玫瑰花推开了车门下了车。

    ……

    ……

    ……

    下了飞机之后,唐菲直接去了转机的地方,准备下一飞。

    涂淼淼因为当时走的匆忙,所以回来的时候什么行李都没有。

    除了手上的那部快要没电的手机。

    同机的其他人都还在转盘处守候的时候,涂淼淼空身晃出了海关,她正发愁去哪里给手机充充电什么的,没想到一出那扇门就看到了一大束火红的玫瑰,以及抱着那束玫瑰的人。

    她捏紧了手中的手机,低着头缓慢地向那个出口的地方移动,一边在努力地控制自己的情绪。

    她很想他,非常非常想。

    没有见到真人的时候,她就知道自己很想他,见到真人之后,她才知道——她比她以为还要想,还要想……

    那是一种已经深入骨髓的思念,更是一种已经刻进灵魂的眷恋。

    她没有像以为的那样飞奔过去扑进他的怀里,她甚至都没有哭。

    她一直在笑。

    她高兴,因为他还在。

    一段路,哪怕走得再慢,也会有尽头。

    两个人,哪怕隔得再远,也总会相遇。

    他们无缘,但他们有爱。

    涂淼淼接过林谦递过来的花,把脸埋在里面闻了闻,笑着说道:“这花怎么一点都不香?这可是你第一次送我玫瑰,你不会被人骗了买了假花吧?”

    林谦一边等发麻的手臂恢复血液流通,一边回答:“那你喜欢吗?如果不喜欢就扔了重新买。”

    “呵呵~~”涂淼淼从玫瑰花里抬起了头,却不敢看他,只能尴尬地笑了笑。

    “你的行李呢?”

    “……丢了”

    “行李里面有贵重物品吗?”

    “……充电器算不算?”

    林谦习惯性地揉了揉她的头发,然后揽上了她的肩膀,带着她往停车场的方向走去。

    涂淼淼不着痕迹地避开了些,然后问道:“那个……离婚协议书,我爸爸交给你了吧?”

    林谦看出了她的小动作,然后更加用力的搂住了她,嘴里答了一个:“嗯!”

    涂淼淼挣扎了一会发现不行,她转念一想:“这个花太重了,你能不能帮我拿一下。”

    “你确定吗?”林谦顿了顿,“如果你不喜欢就直接扔掉,不用还给我。”

    涂淼淼侧过头看了看他,又在他看向自己之前快速地收回了自己的视线。

    怎么她就出国一段时间,林谦就像变了个人一样?

    ……是因为婚礼的事情?

    ……大概没有人在经历过那样的打击之后,不会性情不变吧?

    ……涂淼淼很愧疚。

    她放弃了,抱着就抱着吧,她其实也很想被他抱着的。

    两个人就这样偎依着走到了地下停车场。

    坐进车里的时候,涂淼淼又挑起了刚才的话题:“那个...如果你觉得没有什么问题,我们明天就去下民政局吧。”

    林谦吩咐完司机之后,才转过来回答她的问题,他说:“有问题,我要加一个条件。”

    涂淼淼皱了皱眉头:“什么条件?”

    “离婚以后,你必须每周付给我赡养费,面对面现金支付,直到你下一次结婚为止。”林谦平稳且有力地陈述着。

    涂淼淼大概反应了三分钟,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什么?!”

    “赡养费的具体数额由你定,多少我都无所谓。”

    “可以一个月或者一季度给一次吗?”

    “不可以!”

    “可以不用面对面吗?”

    “不可以!”

    “可以不同意吗?”

    “当然...也不可以!”

    涂淼淼终于忍不住转过脸去,对着他说:“那有什么是我可以的?”

    林谦专注地看着她的脸,认真地回答道:“离婚以后,如果你有需要,可以联系我,任何需要,随时随地。”

    涂淼淼再确定他没有开玩笑之后,决定跟他开个玩笑:“生理需要可以吗?”

    林谦勾了勾唇角,几乎是邪魅地一笑,然后点了点头:“可以。”

    涂淼淼差点以为自己的眼瞎了,她本来以为她这辈子都不可能从他脸上看到这种表情——那几乎是在主动勾引她了。

    她把心一横,决定跟他杠到底,她说:“那我现在就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