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授权问题
音乐版权是一个没有定数的东西,少到几千块,上到几十万都有,关键还是看音乐本身的质量。 经过几分钟的商量后,韩歌和郑云丰定下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 授权费为一年48万元。 如今主要是受益于音乐收费制度的发展,现在音乐版权价格已经比以前高了。 若是以前音乐免费的时代,价格肯定要比现在低。 而且别人上线你的歌曲,其实也帮你的艺人宣传了,歌曲流传度广了,你的艺人身价也水涨船高。 这是一件互惠互利的事情,并不能跟人死磕要求太多。 不过羊毛终究出在羊身上,这些钱主要还是要从用户身上转嫁过来的。 虽然试听免费,但下载还是要收费,单首0.3元。 按照这种方法计算,至少需要有160万名用户购买才收回成本。 如果本身已经是会员的话,这首歌是可以免费下载的,这一点会排除掉许多的正版用户。 一年时间160万的购买量……以这首歌的质量,郑云丰觉得应该是能回本。 退一步说,就算没能回本,想必一年下来也亏不了多少。 除此之外,还需要考虑的一个关键是用户流失问题。 假如一个使用微米音乐的用户,被朋友推荐了《樱花草》,结果他来微米搜索,发现没有这首歌。 那这名用户就会去使用有《樱花草》的音乐软件了,或许就因此造成了一名用户的流失。 就算没有流失,也为竞争对手增加了一名潜在用户。 一首现象级的歌曲流行起来之后,如果你的平台没有,就会为拥有这首歌的同行平台带来至少数万的新流量。 就这两天,后台已经检索到在微米平台上搜索“樱花草”的人有三万多了。 这还只是樱花草刚火起来的两天,一个月下来这个数字更加不可想象。 所以只要能谈好,他们肯定会尽量把这首作品拿下来。 哪怕依纸面上的数据看起来有点亏,但如果计算上潜在数据,其实肯定不亏。 之后郑云丰便将合同文档发到了韩歌邮箱。 他很急,毕竟越早上线越好啊! 韩歌也没有拖延,下了公交车后,在路边的打印社将合同打印出来,然后签上名,就近直接邮寄去了他们公司。 其中还有一份《樱花草》词曲作者的书面授权合同。 韩歌就在上面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反正等新专辑全面上线之后,他会全部署上自己的名字,现在签名也不影响了。 其实词曲作者如果不签名,这份合同还不能生效的,词曲作者依法享有著作权。 哪怕是再大的娱乐公司签这种合同,也得征求到词曲作者的书面同意书才行。 之后韩歌和酷玩的负责人也打了个电话。 对方直入正题谈起了《樱花草》的授权问题,并没有问及林子幽后面发不发新专辑。 韩歌也没打算改价,同样以48万的价格给他们授权了《樱花草》的网络传播权。 做完这些之后,韩歌才正式开始去“物色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