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如此美丽
离开会客室,周天径自前往录音棚,他要抓紧时间录歌,一旦参加超级新星大赛打出名气之后,恐怕他就没有多少时间录歌了。 当时间走到傍晚,周天还打算和往常一样加班工作的时候,刘云来到录音棚,不容分说的将周天拉出了录音棚,刘云打算和儿子一起庆祝上午在四海公司所取得的胜利。 “儿子,你想吃啥?今天咱娘俩要吃一顿大餐。” 刘云一边开着车,一边征求周天的意见。 “妈,你说的算,我胃口好,吃啥都行。” 周天随口回应道。 这些天,自从身体被运镜改造之后,周天就觉得自己的饭量越来越大,随之而来的,是感觉力气越来越大,精力也越来越旺盛。 “那还是去东丰园吧。” 刘云做出了决定。 东丰园是市内比较有名气的一家酒店,以前的时候,周天曾经去过两次,对那里并不陌生。 “妈,王阳解约离开,对公司影响大不大?” 周天问起起了下午发生的事。 “肯定会有一些影响,眼下,公司缺少一个能撑起门面的歌手,如果王阳不离开,估计两到三年之内,把他培养成三线以上的歌手还是很有希望的。” 刘云有些惋惜的说道。 “所以,儿子啊,以后全看你了。’ 刘云话锋一转,充满希冀的对着周天说道。 在母子俩一路的闲聊中,很快抵达了东丰园。 这个时间,正是用餐高峰期,酒店前面的停车场已经只剩下几个零散的空车位,刘云停好车之后,母子二人走进了一楼的就餐大厅。 在一个年轻女服务员的引领下,母子二人坐到了大厅东侧的一张散台旁。 “这不是周天嘛,好久不见了。” 周天刚刚坐下,屁股还没坐稳,一个男人的声音忽然从旁边传了过来。 循声望去,周天看到邻桌坐着两男一女三个人,其中的一个青年男子正一脸玩味的看着自己,男子长脸、短发、鹰钩鼻,身材壮硕,周天感觉有些眼熟,在男子旁边坐着一个女孩儿,周天同样觉得眼熟。 “马通达,王丽。” 几秒种的时间,周天脑子里迅速浮现出这两个人的名字。 周天之所以能这么快记起这两个人,是因为身体前任对于这两个人的记忆很深刻,马通达是前任在省田径队的队友,而王丽是前任刚分手不久的前女友。 当年,前任之所以逐渐对自己的体育事业失去信心,固然有自身天赋不够的原因,但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因为马通达的压制,马通达在田径各分项的成绩上,一直牢牢的压过前任一头,不只如此,马通达还经常在言语上对前任冷嘲热讽,打击前任的自信心。 在前任的心目中,对马通达这个对头只有厌恶, 前任在就读艺校之前,一直对体育事业无比热爱,在田径训练上倾注了大量精力,以运动员的身份,陆续加入过市、省田径队。 后来,前任逐渐对体育事业灰心以后,才进入艺校学习。 艺校就读期间包括毕业之后,前任虽然把精力大都放在了歌唱和演艺事业上,但其实一直心有不甘,偶尔还是会去省田径队报道,还曾参加过几次集训。前任渴望自己哪一天突然状态爆发,能参加一次大型赛事,并取得不错的成绩,这样才不辜负从小到大对体育事业的热爱、以及时间精力上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