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老熟人
诺德斯正坐在家里喝着从美国加州带来的红酒,手里拿着一张通知,全篇都是神文,不过他的心思并不在这上面,他想着如果此时的红酒能配上牛排或者,弄些鹅肝来最好了,不过那些东西好像都没有。然后他竟通知扔在了沙发上,他翻看着自己的手机。 “爸爸,为什么你总是会有事,mama这两天生病了,很不好。”这是大女儿给他发来的信息。 “爸爸,小妹在学校得了钢琴比赛的一等奖,现在正在去学校。”这是两个月之前的事情了。 “爸爸~~~~~”后面的消息有很多,足有十几条,诺德斯愁眉苦脸,他不能告诉自己的女儿是神裔的事情,因为还不够年龄,今年只有十四岁的两个女儿,整天闹着要见自己,暑假的时候呆在一起一个多星期,好像自己女儿更加对自己有种不舍了,其实自己也不舍,都怪自己生在这个该死的神裔家族,这两天自己都说了,做个普通的三等兵也无所谓,他的心思是,那样总会有很多时间来陪自己的女儿的。 长老会和家长们却怎么也不愿意,虽然诺德斯不是主家的孩子,但是他确是整个家族的长子,资质优越,又很有能力,可是偏偏不喜欢争斗,却总是意气用事,坏了很多那些职权这的计划,族长因为他的性格很着急。 那张放在沙发上的通知写着,诺德斯成为武器训练教官,外加长老会外派专员,接替‘莫拉德’的职位。 “无所谓,做什么都行,只要不是什么部长会长的什么都行,做个小兵多好,整天游山玩水的。”诺德斯自言自语,“莫拉德还有三个月离职,或许该去讨教一下经验。” 夜里沈路雨从路边的小摊上买了二十根麻辣串一边走着一边吃,羽泽飞却一脸的无奈,多格回去睡觉了,不对,应该是玩游戏去了,听说今天晚上出新的十人挑战副本,还有首通奖励二十万美元还有一套新版加成武器,虽然对于神裔来说,好像那些钱没有什么用,不过还是喜欢游戏的快感。 沈路雨虽然吃的很舒服,但是心里是郁闷的,今晚没有办法征战游戏了,额,好像曾经某个人说过,要放弃游戏的。 Kindend俱乐部外灯火通明,这里是魔都的高新区,也是整个俱乐部的主场,一个十三层的高耸大楼,当然整个会场是分三六九等的,高官贵族,外加世袭企业家,在整栋大楼的十层以上活动,十层一下,是明星娱乐界和各界名人,小资本外加暴发户,这个会场里什么人都有,会有神裔也会有普通人,所有的人混杂在一起,至于那个藏匿在街区里的俱乐部,是掌家人额老巢,当然也是地下世界的人活动的地方。 “我们来这做什么?”沈路雨仰视这这栋五颜六色的大楼,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了, “找个人,今晚,可能会出人命,你的灵魂力实在太差了,我甚至无法确定你是神裔!你自己最好保重。”羽泽飞说道。 “额,我知道,我会知道逃命的,我带了三瓶灵魔剂、”沈路雨从口袋里拿出三个小药瓶,那里面是他在军队的时候芬琳娜给他的,为了防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