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相逢君不识
黎家大宅里,有一座阁楼,飞檐青瓦,廊腰缦回,绿松翠掩,名曰诵芬楼。黎松庵年轻时,和齐白石,黎雨民,谭子铨等人成立了罗山诗社,被称作罗山七子。这诵芬楼,便是他们聚会时的场所,黎太太也是通晓诗文,能吟诗填词,诗社聚会时常陪伴黎松庵左右。除了诗社友人,这一带其他文人墨客也常聚于此,吟诗,作画,刻写,高朋满座,尽享风雅之乐,诵芬楼也因此闻名四方。 中年后,黎松庵的这些朋友都天南地北,各自闯荡,诵芬楼早就冷清了下来。这几日黎锦熙带来的朋友们,日日和黎松庵聚在此处看书作赋,促膝长谈,仿佛又回到了当日的盛况。黎松庵很是高兴。 这日在楼里,黎太太正窗边的红木桌上练字,不远处有一架镂雕松木锦绣围屏,屏风后,黎松庵,黎锦熙和其他人正在畅谈古今,讨论时事。 沈含初在屏风那边坐了一会儿,走到黎太太身边。只见黎太太的一手簪花小楷,写得端庄清婉,沈含初这几日和黎太太相处下来,早就觉得她处处慈祥谦和,知书达理,如今又见她写得一手好字,更加添了几分钦佩。 “伯母的字,写得实在好看,能否送我几幅留作纪念?” 黎太太将手中的羊毫毛笔往那青花细瓷笔架山上一搁,笑道:“让沈小姐见笑了,我随手练练的东西,上不得台面,哪里好意思送人。” “伯母太谦虚了,我看这小楷,功夫很深呢。我们学校几个语文教员,写得怕是也没伯母好。”沈含初说这话,倒不觉得自己是在奉承,自从她流鼻血得黎太太照顾的那天后,她对黎太太产生了一种对母亲的依恋,此刻对她的字也是打心眼里喜欢。 黎太太听了很高兴,说:“沈小姐如果不嫌弃的话,我回头挑几幅好的再拿来给你。” “那真是太好了,我怎么会嫌弃,怕是要瞻仰呢。” 黎太太伸手去拿笔,臂上的翡翠镯子不小心碰到了砚台上,发出一阵清脆的声音,手指一抖,还未落笔,倒先在纸上滴下了一滴墨,晕染了开来。 沈含初这才注意到了那宣纸,不由叹道:“这花笺纸也好看,并不像寻常市面上常卖的那些,伯母是哪里得来的?” “这纸啊,是以前锦熙父亲一个叫齐白石的好友造的,那人的画做得很好,年轻时常来这诵芬楼,和锦熙的父亲一起造花笺,磨石刻印,一做起来就废寝忘食。” “原来如此,怪不得张张都这样独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