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四六 莫非?
“什么!” “未…未…未婚妻!” 翟思帕惊讶的嘴都合不拢了。 “是啊,丽丽和熊可是从小的娃娃亲呢!当初熊偷跑出去,全靠丽丽帮忙。”劳软足宠爱的说道。 而名为丽丽的熊猫族少女,也回以温柔的眼神。 明显很是恩爱。 “可,可是你不是才50岁,按照人类的年龄算,还是个10岁不到的小屁孩儿么?” “娶媳妇要趁早,你连这个道理都不知道么?” “…” 这个打击面就有点广了… 天王内部,可是盛产单身汉啊… “可是,为何你会有信物呢?”宗严试图把话题掰回正轨。 “嗷!您好!”丽丽双手合十,恭敬地鞠了一躬。 “感谢您对我家软足的照顾,刚刚我都听他说了。” 不是,那么不靠谱的熊孩子为何能找到这样懂礼貌的老婆? 哦,不,未婚妻。 未婚妻也不应该啊! 连宗严脑子里都忍不住升起一堆问号。 “自我介绍一下,本姑娘全名叫做丽丽·风暴烈酒。”无论如何,丽丽继续说道,“您想的不错,我和陈·风暴烈酒是同族,他是我的亲叔叔。” “说是叔叔,和女儿也差不多,陈长老至今仍是单身。”劳软足补充道。 “我叔叔对我很好的。这个信物我有好几块呢!送给您一块吧!”说着,丽丽就从后腰的毛里摸出一块巴掌大的令牌。 原来这就是所谓的信物,宗严翻看着,心想好像也不是很难得到的样子。 一转头,却从季火掌和艾莎云歌活见鬼的表情上看出来,这东西应该还是很珍贵的… 绝不应该是丽丽可以随便拥有的事物… “丽丽,你是怎么拿到信物的?”云歌终于还是忍不住问道。 “噢,我自己拿的!”丽丽一副天真浪漫的样子,“去年过生日的时候,我猜到叔叔肯定又要忘记送我礼物,所以我趁他喝醉酒的时候提前自己拿了。” “反正他每天都是喝得酩酊大醉。”丽丽吐槽道。 “我很节俭呢,没拿什么好东西。这些牌子…”丽丽又在后腰一模。 这次拿出一沓子信物来… “当时放在角落里都快长霉了,要不是我看着漂亮拿走,估计现在都烂掉了也不好说。” “啊!话说他去年最后送礼物给我了…那我是不是应该把这些牌子还回去?” 翟思帕在角落里连连点头。 翻译过来是:这就对了!这才应该是劳软足的老婆! 宗严看看自己手里的令牌,只见其非金非木但却异常沉重,暗暗用力捏了一下,令牌上面精细的花纹毫无异样。就算见惯了奢侈物品的宗严都得承认,这个令牌完全可以当做艺术品对待。 季火掌夫妇面面相觑。 “当初就不应该让那个醉鬼当大统领…” “还不都怪你打不过他…” “老子怎么可能打不过他!” “当初是谁被人家喝醉了后在地上一通乱锤?” “咳咳…你差不多可以了啊!” 宗严自当没听见这对奇葩夫妻的对话。 “总之,有了这个,就能见到陈长老了吧?” ………… “啊…我的酒…” “嗝——” 在丽丽·风暴烈酒的带领下,宗严终于见到了这位中立派长老——陈·风暴烈酒。 陈的体格非常夸张,从远处看就像是一座小山。正常的熊猫人身高普遍在三至五米之间,可这位陈长老的身材恐怕是这个数据的两倍。头上戴着斗笠,身上披着蓑衣,一副游侠风范。 但确如季火掌形容的那般,这位果然是个…醉汉。 还未迈进大统领的宫殿,首先闻到的就是扑鼻而来的酒香。 进入后,就只见一个个密封好的酒坛子将殿内的广场挤满,而屋内则随处可见喝光的空坛子。 陈·风暴烈酒本人,正烂醉如泥地抱着一坛子酒鼾睡,嘴里还时不时的说着梦话。 “呐,这就是我叔叔啦。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他差不多有三百天都是这样的。”丽丽介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