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二人年夜饭
父爱如山,但是在中国,父子之情通常有些难以启齿,这是一种互相“暗恋”的状态,父不问,字不提,爱你在心口难开。 中国人不像外国人善于表达情感,外国人口中的“ILoveYou”和中国人口中的“他妈的”出现频率可以说不相上下,试想一下开口对自己的父亲说一句“我爱你”,能做到吗?反正金晨做不到。 正月初一,这一天夜里并不寒冷,而且好似回光返照般,微风竟有几分秋天的味道,清凉舒爽。 金晨从老何家里出来之后,带着几分期许很快地回到了家里,家里的灯光微暗,金晨进门之后左顾右盼,每一次转头都显得极其随意,但是却又带着有意—他在找金盛的身影。几番扫视后,发现家里似乎没人,一片静寂,心想被父亲放了鸽子,旋即有些失望地回了房间。 金晨回屋之后换了睡衣,懒懒地倒在床上,闭眼沉浸了片刻,肚内突然一道咕声传来,这时天色已暗,而金晨整整一天就喝了一碗粥,此时难免感到饥饿起来。懒意与饿意开始决斗,要睡还是要吃,酝酿了一会儿,饿意已绝对的优势使得金晨起身下楼觅食。 在走出房门,行至楼梯口时,眼前的一切让金晨开始显出震惊之色,金盛此时站在楼下的餐桌边,双手背于身后,静静地注视着一脸睡眼惺忪的金晨,脸上一片慈祥。桌上已经整整齐齐的排满了饭菜。金盛站得很直,像极了一个餐厅里的服务员,只差金盛一个礼貌的鞠躬,便能让金晨怀疑自己是否徘徊于梦境。 金晨有些不知所措地看着金盛,摸着扶手缓缓下楼,在走到金盛跟前时,仔细地审视了一番金盛的五官之后,才默默地说服自己,这真的是自己父亲。 面对此时有些呆滞的金晨,金盛倒是一脸轻松地笑道:“呵呵,吃饭吧。”说完金盛便自己坐了下来,金晨站了数秒之后才回过神来,然后脚步移动,与金盛相对着坐下。 灯光被调得有几分昏暗,房屋里除了两人所坐之处,其他角落都显得有些黑暗起来,远远一看,宽敞的大宅似乎变成了一个几十平方的小屋,褪去了豪华,却也增添了几分温馨。 金晨看了看桌上的饭菜,目光有些疑惑地看了看金盛,在他的记忆中,这些菜并不是家里的厨师所做,这些菜看起来并没有太多装潢,也不及平日里吃的那么丰盛,反倒有几分家常小菜的感觉,难不成?金晨想到这里的时候,金盛正好夹了一块红烧rou放入金晨碗中,金晨的目光再次停留在金盛脸上,金盛这时开口道:“怎么了?吃啊,我脸上有花吗?” “这些菜都是你做的?”金晨有些质疑的问道。 “怎么,你小子是觉得我不会做饭是吧?”金盛笑了起来。 金晨带着疑问尝了一口,这味道不及家里的厨师做的好吃,马马虎虎而已,这时金晨开始相信,这确实是金盛做的。眼前的一切,在金晨看来是有几分虚幻,他虽然很难相信这个事实,可是事实就摆在了眼前,当下虽然作不出什么喜悦的表情,但是心里却是真切地感到一阵暖意,他突然有想把这件事大肆宣扬出去的冲动,他想给陈百花,给老何打电话,让他们知道金盛没有骗他,而且亲自下厨了,金盛依旧是个好父亲。 一块红烧rou就让自己陷入了半分钟的感动里,金晨虽有意控制住了情绪,但是眼眶却红润了起来,看在眼里的金盛不断地给金晨夹菜,一面夹一面低估:“臭小子,你尝尝,我做菜的水平也是一流的。” 看惯了金盛忙碌着早出晚归的日子,突然看到金盛忙碌着给自己夹菜,这真的稀奇到不行。 “小晨啊,这么多年没在一起好好吃年夜饭,其实我也愧疚万分呐,只是你也知道,我也是不得已啊,人常说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为了守住家业,我的付出不比当年打江山时少啊,一旦受不住,那我将来留什么给你。”金盛一面看着金晨吃饭,一面谈着气述说道。 “我才不稀罕什么江山。”金晨低头吃着饭,看着碗里随意地说道。 “哈哈哈,你小子,这时的金家已成众矢之的,一旦落魄下来,这上海便是呆不下了。” “有这么夸张吗?”金晨眉毛一挑,止住了嘴里运动地像马达一样的牙齿。 “你现在年龄也不小了,该好好考虑一下一些别的东西了,比如力量,比如权势,金家落魄之后,你猜那方家会怎么样。”金盛说得有些犹豫,说完之后,表情也显得有些复杂起来。 方家二字入耳,金晨突然表情一滞,抿了抿嘴陷入了沉思,是啊,那方家与金家之间的隔阂早已不是一两天了,若是金家落魄下来,那方家便有能力来为两家的私仇讨说法,那时候的金家只有任人宰割了,十年前,金晨与方家那次子方小海便是结过仇怨,而且事态后面越发严重,方小海在其父亲的命令之下,不敢直接挑衅金晨,但却私底下对陈百花起了歹心,得知此事的金晨,当年太过年少轻狂,直接把方小海揪出来兴师问罪,那方小海也不是软柿子,二人大打出手,结果方小海被打掉了牙。 堂堂方家二少爷被打掉了牙,那自然不能忍气吞声,所以私下便寻找着机会报复。直到高三毕业那一晚,金晨,路石石以及陈百花在酒吧喝酒,不想冤家路窄,二人碰个正着,四目相对数秒,那方小海便是率先出手,眼看金晨吃了大亏,路石石也控制不住狠揍了一顿方小海,不料方小海那一晚人多势众,路石石在招架一段时间之后也被众人打倒在地。
后来金晨反思过,什么冤家路窄,什么恰巧人多势众,那一晚的行踪早就被方小海锁定,不然二十个人组团去一个小酒吧喝酒? 陈百花有些惊慌失措,还好方小海不至于对女生下手,在打倒金晨与路石石之后,趁着其得意之际,陈百花悄悄给老何发了短信,收到短信的老何自然火速支援,但是没有谁能想到,老何这一来,便使得金晨与他不得不暂离上海,在温哥华“面壁”二年。 那一晚,火速赶来的老何,眼看坐在地上金晨与路石石,瞬间恼羞成怒,那方小海等人皆是狂傲青年,眼看孤身前来的只是一位中年,眼中充满了嘲讽与不屑,完全不把老何放在眼里。金晨与路石石见到老何到来,二人皆是不约而同地在心里喃喃道:“方小海,你今晚不死也要脱一层皮。” 何云暂时控制了自己的怒火,走至金晨与路石石身边,两支手掌同时伸出,金晨与路石石对视了一眼,心里暗暗发笑,阴冷了瞥了一眼方小海之后,二人握住老何的双手,缓缓地站了起来。 二人起身之后,紧跟着老何,三人往方小海的方向走去,方小海看了看三人,再转身看了看身后的两排人,旋即讥讽地大笑起来,越笑越离谱,甚至捂着肚子笑蹲了下去。 三人行至跟前,方小海终于控制着笑容站了起来,不屑地注视着老何。 “你便是方家的人?”老何面无表情。 “你是金晨的伯父?舅舅?”那方小海忍不住失笑道。 “啪!” 所有人都没预料到的一幕发生了,老何右掌猛然一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狠狠地扇了方小海一耳光,方小海半边脸骤然红得如夕阳一般,脸上都笑容尚未收回。半红半白的脸上,充斥着笑容,震惊,愤怒,还有难堪。 这般酸甜苦辣兼并的表情唯独二字能形容—精彩。 (友情提示一下,小说目前是两条倒叙线,一是何云在出狱后与黄家的旧事,二是何云在离开黄家之后,金晨与方家的恩怨,这样有些绕,但是稍微理一下还是能清楚的,只是想更快地把黄家与方家介绍进来,为了不影响读者,我会尽快写完过去的恩怨,回到主线上。谢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