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为弟申冤
刘氏回到家中,看着已经饿睡的儿子,心疼不已,急忙清洗了一下伤口,就去做饭了。原本平安度日,如今却天降横祸,小弟成了待死囚犯,完全打乱了这个家的生活,一阵迷茫,不知所措。但是,她深信弟弟的人品,绝不会干谋财害命的勾当,就算真的犯了死罪,也要弄个明白。 深思了一夜,决定先去牢里看看弟弟,等她安顿好儿子,来到牢房的时候,衙役死活都不让探监。还是一个好心人告诉她实情,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花些银子就行了。 家里哪有什么银子呀,只好变卖了一些家当,换的十个银元,再次来牢房探监。银子真好使,五个银元就买通了牢头。 姐弟相见,抱头痛哭,章如海直言相告并无杀人,而且也把详情告诉了jiejie。刘氏看在眼里,疼在心里,眼前的弟弟遍体鳞伤,血痕累累,不知道受的多少酷刑,早就不成人样了。即便如此,章如海也没有画押认罪,没有供状,谁也不敢判罪勾决,只能作为重大嫌疑犯,加紧审讯。 古代的审讯可不像今天,杖刑等酷刑都会使出来,直到撬开疑犯的嘴巴为止。但是,章如海是一个软硬不吃的硬骨头,行刑过程中,昏死了多次也不承认杀人谋财。 口供在证据制度中占据最重要地位。古代法官对口供非常重视,审判程序围绕口供的取得进行,最终的判决也建立在口供基础之上。口供作为古代诉讼证据之王的地位,随着“五听”狱讼审案方式的应用而确立,并在后世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五听是一种通用审讯方法,早在西周时代就已应用在司法实践中。一曰辞听,即所谓听其言词,理屈则辞穷;二曰色听,即所谓察其颜色,理屈则面红耳赤;三曰气听,即听其气息,理屈则气不顺;四曰耳听,即审其听觉,理屈则听不清;五曰目听,观其双目,理屈则眼神闪烁。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包含了某些生理学、心理学的方法,含有科学成分,是古人智慧的结晶。 但是,很多官员为了省事,特别是那些贪官污吏,更喜欢用酷刑威逼。刑讯是获得口供的法定手段,为了避免刑讯滥用而造成冤狱,法律对于刑讯程序的规定非常严格。所谓的“大刑伺候”,主要就是打板子。刑讯时使用长三尺五寸,大头三分二厘,小头二分二厘的专用讯囚杖,只能击打背、腿、臀,且要求这三个部位受刑相等,明文规定刑讯不能超过三次,用刑总数不能超过二百下。 刘氏回家后,休息了两天,安顿好一切,再次走上公堂,结果却更悲惨,直接被杖刑二十。真是苍天无眼,明知冤枉,却拿不出证据,而且县官糊涂昏庸,根本就不能愿意去察明核实。 这一次,李书星没有去县衙观看,只派格图前去旁听,他带人在鲁百万家附近转了转。正午的时候,大家聚在一座酒楼上吃饭, 李书星问道:“怎么样?案子审明白了吗?” 格图也是第一次经历这样的事情,被堂上的情形所感染,气愤道:“少爷,这案子真是透着邪气,刘氏一方面喊冤哭诉,另一方面又提不出有力的证据。可把知县大老爷气了个半死无可奈何的动了大刑。一个妇道人家被打的皮开rou绽,死去活来,” 李书星笑道:“哦?还真是奇怪透顶?其弟一定有什么难言之隐。不过,此女精神可嘉,不足的是太过鲁莽。当然,这也不能全怪她,既然有疑问,一县父母竟然不闻不问,还动用大刑,其中必有缘由。” 格图道:“要想知道实情,恐怕不太容易,说不好就要成了疑案。” 李书星可不这么想,也许是好奇心驱使着他,非要弄个清楚明白,自然自语道:“也未必,好了,快坐下来吃饭吧,今天好好休息,明天有事情要你们忙了。” 他们坐的位子正好临街,李书星向窗外瞟了一眼,“咦!”了一声,愣住了。因为他发现街上正有一人蹒跚而行,步履缓慢,一步三倒,正是那刚上完公堂的刘氏。 让人看得心酸不已,急忙走下楼来,让手下雇了一顶轿子,把刘氏送了回去。家里可以说寒酸之极,破烂不堪,又因为弟弟的案子需要花钱,变卖了所有值钱的东西。现在可以说空无一物,家徒四壁,就连一个能坐的物件都没有。 刘氏刚把恩人请进家,就从屋里跑出一个七八岁的男孩儿,喊道:“娘,你怎么了?谁欺负你了,孩儿为您出气。” 刘氏微笑道:“傻孩子,娘没事,来,宝儿,快给恩人叩头。” 李书星急忙拦阻道:“大嫂,万万不可,举手之劳,不足挂齿。” 刘氏摇头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救命之恩,更要以大礼叩谢,让小儿铭记于心。万一哪天小妇人不在了,也好让宝儿做牛做马侍奉您。” 原来,刘氏一上轿就昏倒了,这些天为了弟弟,费心费力,还遭受连番酷刑。再好的体力也受不了,尤其被打了二十板子后,身体被摧残的虚脱了。李书星就把她抬到郎中那里,诊治,幸亏医治及时,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李书星急道:“些许小事,心到即可,说不好,将来你们还是我的恩人呢。对了,大嫂的案子怎么样了?能平反吗?” 刘氏未语先哭,伤心道:“县太爷根本就不想审理此案,不知出于何种因由,一心想判舍弟一个死罪。升斗小民,只想安稳过日子,谁曾想晴天霹雳,弟弟竟然遭受不白之冤,唉!官官相护,做官不为民做主,舍弟的冤屈恐怕很难昭雪。” 李书星问道:“难道大嫂就此罢手?” 刘氏一改悲戚的神色,坚定道:“当然不能,县衙告不了,就上告到知府、督抚、刑部、大理寺,也要一路告下去。再不行,就告到皇帝老儿那里,绝不轻言放弃。” 李书星没想到她如此坚毅,在古代,民告官的历程何等艰辛,期间受的罪无法言表。
清朝的司法机关分为地方司法机关和中央司法机关。由于古代实行司法行政合一,所以,清朝的四级地方行政机关——省、道、府和州县,其实也就是地方司法机关的四个审级。 州县是第一审级,其长官是知州、知县,负责审理决定刑罚为笞、杖和徒刑的案件。徒刑以上的案件,包括流刑和死刑,也由州县审理,但必须逐级转呈上报给上级司法机关,最后由中央作最后定夺。 府是第二审级,长官称为知府,负责审理县报上来的徒刑以上案件。 道为第三审级,设有专门的司法机构——提刑按察使司,长官是按察使,负责对上报的刑事案件进行复审,遇到重大案件时也会与省布政使司会同办理。 省是第四审级,也是地方上的最高审级,最高长官在有些省叫总督,有些省叫巡抚,合称为督抚。督抚代表皇帝行使地方军政大权,在司法职权方面,主要负责审核按察使司裁决的案件,决定按察使司复核无异议的徒刑案件,同时也有权审判地方官吏违法犯罪的案子。 人命大案,依法是要送交刑部审理定夺的,其实就是刑部在履行“审核地方重案”的职责。对重大疑难案件,需由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会同审理,即人们常说的“三法司”会审。 李书星很佩服她的勇气,问道:“大嫂可有线索?或者说是什么证据?如果没有充足的理由和证据,就是告到皇帝那里也无法昭雪。” 刘氏也正为这事作难呢,可是弟弟死活不开口,似乎在保护什么人,李书星这么一问,突然眼前一亮,欣喜叫道:“有了?肯定和她有关,也许证据就在她身上。” 她的举动吓了李书星一跳,急忙问道:“她是谁?什么证据?” 刚开始还有些不好意思开口,但是弟弟的命要紧,李书星看起来不是什么坏人,而且还是自己的救命恩人,解释道:“是舍弟中意的一位小姐,事发当日,她必定和舍弟在一起,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她应该知道一些。” 李书星心中有了大概,但是,仍然想判断一下是否和心里想的一样,问道:“此人是谁?如果真能上堂作证,令弟的案子必然有所转机。” 刘氏知道事关重大,也顾不得那么多了,说道:“她就是鲁家的千金小姐——鲁晓雨,我早就劝过弟弟断了这份情,门户之差太过悬殊,根本就不可能有结果。没想到,还是发生了祸事,牵连上命案。” 哦!李书星心中已有初步的判定,此案内情错综复杂,十之八九是栽赃陷害。作案动机是什么,需要进一步探查,接着,又详细问了一些情况,给母子两人留下二十多个银元,带人回客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