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秋瓷炫来了?
慢慢地杨小强熟悉了行政审批大厅的环境,也熟悉了一些人。只不过在这个过程中,杨小强总是刻意地躲着凌依晨。而凌依晨似乎也嗅到了什么,除了见到杨小强时礼节性地问候外,不再多说一句话。 杨小强怕凌依晨误会,私下里在别人给他介绍对象时说,他就想找一个像凌依晨的女孩子,但综合条件要比凌依晨差些,否则自己配不上对方。这些话逐渐地传到凌依晨耳朵里,凌依晨当然明白杨小强话里话外的意思,对方不是不喜欢自己,而是觉得配不上自己,知难而退。只不过凌依晨也是那种腼腆的女孩子,不会主动也不懂得主动,她对杨小强的好感依然存在,却从不表露,这样日复一日的,只有时间在动,她和杨小强之间,半点进展都没有。 而除了情感,在与许月逐渐的深入接触中,杨小强找了几个合适的时机,不止一次地把吕哲的话传递给许月,对她强调了工作纪律。许月在杨小强的提醒下,也确实收敛了许多,但还是无法彻底增强自控能力,还是忍不住在某个上班无聊的时候玩一下手机,而且笃定自己不会被抓。 看到这种情况,杨小强也感觉有些许无奈。作为行政审批大厅的窗口首席,他自己已经尽职尽责了。如果许月非要往歪路上走,别人也未必拦得住她,毕竟左右自己人生的,只有自己。面对这种现状,有时杨小强轻叹一句: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她去吧。 这一日下午,许月回安监局送材料,杨小强坐到了前台窗口。 临下班时,电话响了。 行政审批大厅每个窗口的前台都有一个电话,电话号码是对老百姓公开的,方便老百姓办事情用。 杨小强礼貌地拿起了电话,“喂,你好。” “不好意思,这么晚给您打电话,”那边是一个女孩的声音,清脆悦耳。 “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我们还没下班呢,有什么事情你说。” “我们企业要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相关材料没有准备好,您能给我说一下要准备哪些材料吗?” “我给你说没问题,可是电话里不一定能说清楚吧,你要是方便的话,不妨过来一趟,我不但会详细地给你说要准备哪些材料,我还可以给你看其他一些企业的应急预案,这样你可以很好地参考。” “现在都快四点四十了,我现在过去恐怕也得四点五十五左右,能来得及吗,不耽误您下班吗?” “没关系的,经理,我不知道是不是该叫你经理,”杨小强很自然地说道:“只要你在下午五点前到这里,那就都是在政府工作时间内出现的业务,政府没有理由不处理。难道政府就不该加会班吗?” “好的,那我马上过去。”女孩就这样放下了电话。 这个电话是杨小强处理行政审批大厅安监局窗口事务时接打的很普通的一个电话,无论对方是谁,他都会这样回答他的。因为在他眼里,只要老百姓在下午五点前来办事,身为政府人员的他就没有理由不给他办。来办事的老百姓也许走了好远的路,也许是真的有急事,也许改天再来会让这老百姓再得请假再得耽误工再得扣钱,自己为什么不能为老百姓加加班呢? 但我没有想到这个电话却彻底改变了他的爱情,他的人生。他由此认识到了他的人生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女孩。 这个女孩人长得很像秋瓷炫。 综合评价杨小强心动过的四个女孩子的长相,初恋女友75分,梁函韵78分,凌依晨85分,这个女孩89分。 凌依晨已经是漂亮女孩了,但毕竟不像某个女明星,而这个女孩却和秋瓷炫非常像,只不过这个女孩没有秋瓷炫高,否则在外貌上就超过90分了。 下午四点五十,这个女孩出现了。 她真的长得很像秋瓷炫,特别是那一双大眼睛,像极了。 她第一次出现时,杨小强一下子懵了,这还是许多天之前他第一次见凌依晨时才有的心动感觉。许久许久,随着他刻意地躲闪凌依晨,他已经好久没有这种怦然心动的感觉了。 杨小强的注意力几乎一直放在她的脸上,竟然都没注意她都没梳好头。许久以后她说,她当时被应急预案这份工作给愁坏了,一听说她可以过来咨询,就高兴得马上过来。因为是工作,她根本就没打扮,头发没梳,还戴个眼镜,真不知道杨小强当时是怎么只关注她的眼睛的,没看到眼镜吗? 当时她一见到杨小强,就说:“真不好意思,来晚了。” 许是因为对方是企业人员,而自己是管理企业的政府人员,所以杨小强此时说话特别能放得开,没有见到公务员凌依晨时那么拘束。“没关系的,还没到下班点呢。你真漂亮。” “是吗,谢谢。”她脸有些发红。 “你怎么脸变红了,不都结了婚的人吗,有什么好害羞呢?” “人家还没结婚呢,”她的脸都变红了,头都低了下去。 她的这个回答让杨小强欣喜。她还没结婚,也许自己还有机会。 毕竟杨小强是正式在编的政府人员,他觉得自己应该配得上一名普通的企业员工。 “不会吧,”杨小强故作吃惊道:“你这么漂亮,还没结婚,我以为漂亮的女孩结婚都很早呢,”顿了一下,“我前台的许月,九二年,都怀二胎了。” “这不是找不着嘛,”她开始自嘲。 “不会吧,你这么漂亮,会找不到?眼光太高了吧。” 她显得紧张,不知道说什么。 杨小强赶紧把话题岔开,“来,告诉我,你们公司应急预案备案遇到了什么问题?” 就这样谈到了工作。 女孩讲到,她是企业的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她们这家企业是做高科技产品的,一直想要上市。可是今天上午我们局的安监执法大队去检查时,发现她们家企业的应急预案备案不符合规定,要罚她们,她们老总一下子生气了,就把她叫来,让她来解决这件事。 其实每个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企业老总是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下面有专门的安全生产负责人,怎么轮也轮不到她这个办公室主任。可是她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人总换,换来换去的就把一些资料什么的就给迷失了,而且更重要的,是这些负责人更换时的交接非常不正规,以至于在政府内部网上存的还是老员工的手机号码,老员工即使收到了政府发送的短信消息,也往往不告诉新员工,这样很多政府的通知传达不到位,造成被动。 她的单位就是这种情况。几个月前,我们区安监局安监科就已经对所有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群发的了短信消息,督促他们做好应急预案备案工作,但她单位是那名老员工接收的短信,那老员工已经离职了,却不把这短信消息告诉新员工,直到安监局执法大队查到他们公司了,火烧眉毛了,他们公司老总才让她来救急。可是她之前从未接触过安全生产工作,什么经验也没有,着急连带上火,连身体都开始不舒服,直到遇到了杨小强。 杨小强听完女孩的叙说,又认真地看了看安监局执法大队给她们公司下达的执法文书,沉默不语。 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要求,行政处罚是要有一套程序的,除了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以外,其他的都要适用一般程序。这一般程序就包括,先向企业下达执法文书,约定一段时间让企业整改,一段时间之后再来检查。执法文书上如果写的是“或处”,则一般看企业整改的怎么样,若整改得不错,就可以不处罚;执法文书上如果写的是“并处”,那企业要一边被处罚一边整改,整改检查不到位了还可以再处罚。一字之差,天壤之别。 杨小强的沉默不语,是源于不好说。之所以不好说,是因为一方面这的确是女孩公司自身有问题,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总局第17号令的要求,应急预案正常情况下应该三年一备案,特殊情况下随时备案。白茹公司的应急预案的确做到了三年一备案,但那是以前,正常情况下的,今年白茹公司换厂房,属于公司安全生产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属于特殊情况,应该立即备案,可是她们公司备案这件事情又没做。 特殊情况下随时备案很好理解。之所以要应急预案备案,从国家的层面上考虑,就是要防止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灾害会扩大,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而企业有了应急预案,如果又能及时经常演练的话,一旦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企业员工就可以按照应急预案的规范性程序内容来处理,从而把损害降低到最小的范围。现在白茹企业都要搬迁的,新厂房肯定与旧厂房有不同的地方,应急预案怎么能跟原来的一样,当然要有变化了,否则不就是刻舟求剑吗?船在动,剑却在老地方寻找。 如果只是在这一层上,那处理反而简单了,企业该整改整改,该处罚处罚,可是事情有那么简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