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他是不会告诉她的
车子越行驶越远,道路也越来越幽静,好像要逃离城市的喧嚣去往一处没有烦恼的世外桃源。 到了目的地。 霍晓稳稳停下车。 清白的月色和着暖黄的灯光温柔地洒在狭长的花园小路上,为那一望无际盛开着的千日红染上一层朦胧的金边,使得浓烈的色彩多了几分娇羞的内敛。 不知为何,霍晓忽然想起千日红的花语——不灭的爱。 世间美艳花朵数不胜数,牡丹、玫瑰、天堂鸟、风信子、郁金香、睡莲、非洲菊、樱花……它们或富贵、或华丽、或优雅、或精致、或妖娆、或妩媚、或奇异、或灿烂……为何种花人偏偏只选千日红这一种? 种花人是男是女呢?他(她)会不会是个专一的人呢? 霍晓记得在同秦朗分手后,她有很长一段时间整天藏在图书馆里阅读文妖李碧华所著的书籍。 她喜欢李碧华那些犀利到骨子里的醒世般的辛辣言语,不是注水或注毒的鸡汤,而是揭露事情的本质,有丑恶,也有美好,字字扎透你的心。至于你往后具体怎样做,那都是你自己的事。 “专一,是所遇的诱惑不够大。” “旧欢如豆腐,倒地难重拾。” “多爱哭的女人和小孩,若没有人在身畔,哭给谁看?不如留点力气撑着。” 如今看来确实如此。 曾经陷入爱河的霍晓何尝不是万分笃定秦朗会对她不离不弃,可结果怎样?他还不是选择了在他看来可以带他走向“辉煌前途”捷径的苏溪。 七年过去,当秦朗重新出现在她身边,想要同她再续前缘时,她早已心凉透底,不会回头。有些人是永远无法宽恕的。有些错是永远无法原谅的。人总要对得起自己的底线。 小满的情况不也和自己一样么。 如果眼泪不能挽回过去,那就微笑着拥抱当下,即便是强颜欢笑也是好的,既然活着,那么你是否应该活得好看些? 不要让自己看起来不堪一击,不就是失恋么,有什么大不了?你来到这世上的目的又不仅仅是为了谈恋爱,还有很多很多很多重要的事等着你去做。不要浪费大好的光阴,好么?想开些,缘尽了,该散的就散,该走的就走,同样,该来的也会来。 有时候,霍晓会特别敬佩作家,在她的心目中,作家就是一个无所不能的神奇魔法师。 就拿小说里的男主人设来说,在作家的笔下,你可以看到一个个虚构出来的人物渐渐变得鲜活、熠熠生辉,他不完美却又完美,总是你理想中的最佳人选: 他是大叔,是小鲜rou,是雷厉风行的霸道总裁,是沉稳睿智的学者,是风流倜傥的才子,是温文尔雅的书生,是清高孤傲的艺术家…… 他有着倾国倾城的盛世美颜,还有点坏,有点痞,有点邪,有点魅,甚至腹黑、闷sao……但这些都不影响他一如既往对女主一片痴情。 代入感让你觉得你就是书中那女主,你喜欢他嘴巴好甜,专门捡你最爱听的话说给你听,温暖你那迷妹般的、被幻想蛊惑的幼小心灵。 他对你生死相依,不怨不悔。 这才是永恒的爱人。 不灭的爱。 春梦醒了吗? 醒了就继续面对现实吧。 这个“他”不过是书里的。 霍晓不免困惑,难道专一的人真的就只存在于作家的笔下吗? 一直低着头边思考边走路,霍晓没有发觉前面的云灏已经停下了脚步,就在云灏转过身准备吩咐她把公务包递给他时,霍晓一头撞进了他的怀里。 都是猝不及防,霍晓的脸颊紧紧贴着云灏坚实的胸膛,云灏的双手则紧紧搂住霍晓纤细的腰身。 四周仿佛静谧得只剩下两人加速的心跳声。 很快意识到不对劲,两人慌忙要挣脱开彼此,不料霍晓有一撮头发缠住了云灏外套上的一枚纽扣。 霍晓的脑袋还没完全抬起来,只听她痛得哇哇叫,“啊啊啊,痛啊,痛!我的头发卡住了,卡住了!” 此时此刻,这一幕看着好滑稽,一撮明明被风一吹就散的头发却牢牢地连着一颗大大的脑袋和一枚小小的纽扣,致使霍晓整个上半身恍如悬在半空中。 云灏正在帮霍晓把她的头发从纽扣上解开,怎奈霍晓被拽得忍不住喊疼,身子来回扭动,搅得云灏不能正常进行,气得他朝霍晓吼起来,“你给我老实点儿!你再乱动我直接把你头发揪下来了!” 霍晓乖乖保持沉默。 他大爷的,点背的时候喝凉水都塞牙。剪这么短的头发也能缠到暴发户的纽扣上。下次得干脆让小满给我剪成板寸得了。 懊恼又尴尬的霍晓多想找个地缝钻进去。丢死人了。 终于,霍晓恢复了“自由”。她惭愧地向云灏道歉,“谢谢云总,刚才是我太莽撞了,真是不好意思啊。” 云灏瞪着霍晓,并用手指戳了一下霍晓的额头,“你都在想什么呢你!心不在焉的。幸好是撞在我身上,你若是撞在柱子上撞得头破血流怎么办?” “对不起啊云总,我下次不会了。”霍晓唯有表示抱歉。 待云灏从公务包里找出一串钥匙后,霍晓才注意到,他们来到了一栋蓝白色彩相间的、具有巴洛克式建筑风格的别墅前。 云灏开了门,霍晓跟随着他进入大厅,眼前的景象令霍晓顿时惊讶地张大了嘴巴——房间周围都是书籍,只有书籍,满目的书籍,它们由下而上层层盘旋环绕,甚为壮观。 偌大的别墅里就一扇窗户,即屋顶那扇圆形的天窗,视野不错,抬头可以望见美丽的星空和圆月。 云灏按下手中的遥控器,天窗缓缓打开,灿烂的星光和柔和的月光一起悄悄洒落进来。 “云总,这里是你的私人图书馆?”霍晓心中的震撼仍没有散去,她自小就喜欢阅读书籍,所以一看到书,她便产生莫名的欢喜。 “不可以么?”云灏面无表情地答。 臭暴发户,又摆出那副好像全世界都欠了你似的臭脸来了。霍晓啊霍晓,你就是嘴贱,话那么多干啥?你这不是自讨没趣么! “没有啊,”霍晓故意笑得逢迎,“只是觉得云总您这图书馆真是壮观,然后您这么热爱阅读真是令人好生敬佩呢。” 云灏对霍晓的赞美根本不感冒,“我看书是为了学习,既然要学习就说明我有不足的地方,有什么好敬佩的。” Kao!霍晓啊霍晓,你还是快闭嘴吧!闲的找虐么你! 霍晓索性不说话了。 嘿!这霍晓无言了,云灏开始发声了,他的语调突然变好听了些,“我发现你最近有些浮躁,做什么都不在状态,”说着,他从书架上取过一套书籍递给霍晓,“这些书你拿回去看看,或许能调节你的心态。” 霍晓从云灏手中接过,是“国民大作家”夏目漱石的作品集,有《我是猫》、《虞美人草》、《从此以后》、《过了春分时节》、《心》、《梦十夜》、《草枕》等。而这些书里,霍晓之前只读过《我是猫》。 云灏能送书给霍晓看,霍晓倍感意外,又有一瞬间的怔忡,随即她感激地,“谢谢云总,我一看完就归还你。” “不用还了,送你的。”云灏语气平静。 霍晓受宠若惊,琥珀色的眸子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谢谢云总,谢谢!” “云总,没想到你收集了这么多夏目漱石大师的作品,看来你很喜欢他的文字。”霍晓忽然感觉自己又从云灏身上看到了她不曾了解他的一面。 “嗯,我喜欢他鲜明的现实主义,幽默、风趣的语言,以及那些优美的俳句。”说这话的时候,云灏脸上的神情是愉悦的。 霍晓会心一笑,“原来我们两个人还有共同的爱好,都喜欢阅读。” 这一点云灏其实很早就发现了。但他不会告诉霍晓的。 上个月的一天,霍晓身体不适,请了假没去公司。云灏中途去霍晓办公室找一份文件,无意间他看到霍晓抽屉里摆满了各种文学书籍。云灏立即就明白了,难怪午休时大家都出去打球霍晓从不参与其中,原来是躲在办公室享受一个人安静的阅读时光。或许他心情不好的时候都是靠阅读来治愈的吧。 小西瓜,我记得你也爱看书呢,不过那时候的你看的都是充满童趣的图画书。只可惜,时至今日,你喜欢的那些图画书再也买不到,我这里竟然连一本你过去看过的图画书也没有。好遗憾。 如果能与你重逢,把你带到这里来,若是能见到你曾爱不释手的那些图画书,你该有多开心。 小西瓜,你在哪里? 我……多么想念你。 你瞧,这个霍晓总是让我想起你。真是奇怪。 “这把钥匙给你,”云灏从那一串钥匙上取下一把放到小寒掌心,“我这里的书籍还是比较全的,你以后若是想看什么书,直接过来就行。这里环境清幽,适合看书,没有人打扰。” “谢谢云总,我好开心,谢谢!”霍晓高兴地快要跳起来。 云灏今天这是怎么了?怎么对我这么好?切,管他呢,他不是向来阴晴不定的么,总之有书看是好事呀。 后来,云灏在二楼查阅资料,霍晓在一楼阅读小说,不知是不是在云灏的图书馆里静静看书的缘故,白天的不愉快暂时消失了,霍晓有了难得的轻松。 回去的路上,霍晓嘴角含笑,“云总,其实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看书,不过小时候我爱看的是图画书,我——” “你说什么?”云灏目色一震,打断了霍晓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