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注意力
“大哥哥,那是谁啊?”回去的路上,见已远离了冯姚的坟,红豆便迫不及待地问道。 钟信道:“是我爷爷,现在也是你爷爷,爷爷是个好人,他救过我,下次去到那,你不用怕,也不应该怕,因为爷爷的魂魄,就算跟着我们,也只会对我们好,不会害我们。” 红豆喃喃道:“爷爷?……”抬头望向天空,不知在想着什么,可能,是在幻想着,冯姚究竟是什么样的,风把她的头发吹起,圆圆的脸蛋完整地露了出来,更显可爱。 钟信看着红豆认真思索的可爱表情,微笑了起来,虽然知道红豆讨厌别人捏她的脸,但还是伸手去捏。 红豆出奇的没有反应,可能是刚才那样对冯姚,觉得心里愧疚,现在,在心中默默地道歉。其实,他也没对冯姚如何,只是她害怕而已。 而钟信乐得如此,用力多捏几下。 回到南流江边,两人一路无话,只默默地前进,往他们的窝行去。 忽然,钟信的手被人拉住,就听到身后有人道:“帅哥,帅哥,请留步。” 钟信和红豆以为是什么事,回身望去,见是个衣衫褴褛的老乞丐。 只见乞丐仔细地望着钟信,一脸的赞叹道:“哇,不得了啊,不得了,你有道灵光从天灵盖喷出来,你知道吗?” 钟信莫名其妙地看着那乞丐,一时间懵了。 那乞丐继续道:“年纪轻轻,就有一身横练的筋骨,简直百年一见的练武奇才。”说到这,反转钟信的手,仔细地看着,继续道:“如果有一天让你打通任督二脉,你还不飞上天啊?正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警恶惩jian,维护世界和平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了,好不好?” 钟信呆了近十秒,心想:“我什么时候变成练武奇才了?我真的那么厉害吗?”虽然有所怀疑,但被称赞得有点忘呼所以,毕竟,他现在想到报仇的方法,就只有武力,如果他真是练武奇才,而且还有人教他练武,那他很快就可以报仇了,便道:“怎么维护啊?” 那乞丐从背后拿出一本非常旧书,道:“这本《碧龙心法》秘笈是无价之宝,我既和你有缘,就收你一百块,传授给你。” 虽说旁观者清,但红豆还是个小女孩,两人的对话,她听得不太懂,所以看着钟信掏钱买书,她也不阻止。 他们两个没看过电影,如果看了《功夫》,肯定知道是被骗,毕竟,夸张电影的桥断,怎么可能出现在现实中? 怀里揣着那本书,钟信的心,止不住地兴奋,心里想着,很快就能报仇了。 也不想那么快回去睡觉了,拉着红豆去吃夜宵。 身家有一千多,钟信本想省着点花,毕竟“盛时要做衰时想”,但现在心情好,也就不省了,和红豆一人要一份猪脚粉和炖盅。 次日,钟信拿着那本《碧龙心法》来阅读,想快点成为高手,然而,半天下来,前面的内容,他记得了大部分,但太过玄奥,他根本无法理解,只懂开头的简介,大概意思是,修炼此书,有六个境界,分别是通灵、精锐、勇武、神威、天科、天元,当达到天科境界时,世间已是无敌,至于天元境界,便没什么介绍。 钟信把书翻到最后两页,只有八个字,每页四个,分别是乾天罡气、神兵护法。其他的全是图,所描绘的,是三十六个小人在摆着各种动作,这些图很小,不仔细看,根本看不清。 钟信心想:“可能是要某种契机,或者是引路人。”遂再重新把书看了一遍,换来的,是那莫名其妙的内容,被他全背下来,其他的还是一无所获,便把书丢到一旁。 次日,钟信再次拿那本书出来看,这次他把重点放在后两页,虽不懂那些小人摆的动作是什么意思,但还是照做了一遍,可做完后,他没任何感觉,便不死心,又做了一遍,可还是没任何感觉,心想:“可能要这些动作连贯起来才行。”遂开始认真地记下这些动作。 在他认为能完全记住后,便又开始做那动作,可做到一半,却发现,忘了后面的,如此数次,才能做出全套,可还是没感觉,他又重新做了许多次,最终的结果,仍然是没感觉。 内心开始烦躁,怀疑是被骗了,便把书丢进江里。然而,那书碰水的一刹那,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那书居然消失了,看得钟信一阵目瞪口呆,心里又开始后悔,心想:“不会那么神吧?”但转念一想,肯定是骗人的,便自我安慰,心想:“一定是错觉。” 这本书,没能给钟信的生活引起太多的波澜,虽被骗了一百块,但身家有一千多块的他,第二天便忘了,只是让他再次感叹世道之黑暗。 把书丢掉的几天后,中秋将至,天气开始转凉,钟信觉得,应该租间房子,为红豆找回一铺床。毕竟,红豆跟了他那么久,就只睡过一次床,他虽不懂长期睡地板会对身体有何影响,但也知道,肯定会有所影响的,只因这三年来,他大多是睡地板,现在就混身不舒服。 中秋那天,他买了两个月饼,和红豆一人一个。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吃月饼,只觉得,月饼太甜了,没什么好吃的。但并未觉得后悔,毕竟,中秋吃月饼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他只把这一切当成是潜意识。 搂着红豆的肩膀,两人在看着天上的月亮,钟信记得,钟德浩离开的那晚,天上的月亮也差不多有这么圆,思绪又飞到钟德浩身上,心里再次出现莫名的悲痛,这次,他不再有流泪的感觉,因为,他又看到,天上的月亮变成钟德浩的脸,事隔三年,钟德浩的脸变得有些模糊,但这并未让他忘记钟德浩曾经的教育,反而记得更加清晰。 在城东边缘处,二十平方米的单间,租一个月要一百多块,虽然此处人流量小,但钟信要的就是这样,便租了下来。买了些生活用品之类的,一共花了三百多、将近四百。 一个月的时间,钟信很少出屋,把《诗经》原文全背下来,只因他很喜欢第一篇《关雎》,虽有全书都有注解,但他还有很多是不懂的。 此时,那一千多块也基本花完,眼看就要被房东赶出屋,钟信这才想起要去找钱。 说到找钱,他首先想到的,是回上次那间书店偷钱包。 有了上次的经验,这次干得很顺利,但得到的钱不多,只三百来块。 被偷之人,钟信对他没什么感觉,便把钱包随便丢进垃圾桶里。 把那钱包丢掉的的那一瞬间,钟信脑中灵光一闪,总觉得是哪弄错了,想来想去之下,总结出,在下手时,要分散被偷之人的注意力。总结了这条经验后,钟信狠狠扇了自己两个耳光,暗骂道:“你这个笨蛋。”其实他也不是觉得自己真的笨,而是觉得反应太慢,第一次就应该能总结出这经验,不应该来书店偷两次,毕竟,在他眼中,书店是神圣的地方。 自此之后,钟信虽总结出这经验,但不会经常到大街上偷别人钱包,毕竟,“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理,他还是懂的,所以,只有没钱的时候,他才会出手。 大街上的人,注意力不一定会集中在某些东西上,所以,钟信也不是每次都得手,还好,每次差不多被发现时,他都及时收手,到现在还没被抓过。 时至冬天,在一次坐公交车时,那车坐满了人,钟信很容易地摸了个中年人的钱包,打那起,便把下手的地方,放在公交车上。 零六年,夏天。 半年时间里,每一次偷钱得手,都不够买一套厨具,所以钟信他们都是吃快餐的。 钟信刚在一辆去公交车上,偷了个钱包,但里面只有三十多块,如今物价上涨,三十多块,只够他和红豆一天的饭钱。所以,见另一辆公交车时,毫不犹豫地上车。 车上刚开始没几个人,但过了三站后,上车的人越来越多,车开始显得拥挤。上车的人中,有个年约四十五的中年人,虽然,这中年人长得不丑,但钟信一眼见到他,便有种奇怪的感觉,总觉得,在这么多人中,就应该偷他的,遂向他慢慢靠近。 拥挤的车里,那中年人未察觉到钟信的靠近,他的注意力,全集中在身旁的一个美女。那美女才二十出头,长得如花似玉的,手里拿着一个算是比较名贵的包,当然,钟信对那包不认识,也没过多注意到那美女身上。 钟信对那中年人感到一阵恶心,心里暗骂道:“死色狼,年纪这么大了,还打着漂亮jiejie的主意,真不知耻。”如今的钟信,文化已提升不少,他所偷的钱,很多都用来买书,那是他的上进心,和对书海的着迷。 只见钟信的手,向那中年人的口袋摸去。 把钱包摸走的一刹那,钟信觉得,那中年人肯定没发现,虽然,在那一刹那间,那中年人低头看了看,但并未看向钟信,也没任何表示。 以钱包的厚度,钟信不用看,也知道里面有很多钱,觉得今天偷这些已够了,便在车到站后,匆匆下车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