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风|流|子
“南公子已经离开了。” 虽说早在意料之中,但从春萌的嘴里听到这个消息时,李娆心里仍有些说不出地失落。 自从她来到这个异时代之后,在她觉得最孤独最寂寞的时候,是南随风来到了她的身边,只因为听说她病了。这让她感觉到了许久不曾感觉到的关心。 南随风是她在这里唯一的朋友。 然而,两人却只能就这样分别。 这种失落感比李娆所预期的要深得多。 不能想了,越想越不舒服,得找点高兴的事来打发时间。李娆想,并把这种想法付之于实际行了。 李娆扬声高唤。 “冬藏,带我去金库!” 她要好好地瞧瞧她刚赚到的那大笔大笔的可爱的金元宝,只有看到金光闪闪的它们,她那无比的失落才能补回来一点点。 三箱子。 整整三箱子。 金光灿灿、金碧辉煌、金光闪耀,闪耀得李娆头都有些晕了,她问冬藏道。 “冬藏,这总共有多少?” “根据吴管家送来的帐目,总共是十九万三千六百两金子,帐册在这里。” 冬藏将帐册递了过来。 与此同时,她在心里暗暗地佩服夫人敛财的本事。书固然是奇书,但是,再奇的书也不一定能够赚到这么多金子。不,一般的人是绝对不会想到用这种方法来赚钱,也没有这个能力用这种方式赚钱。 品书会。 一个高雅的词,夫人的名头,再加上容王、南公子,一权势,一才气,把京城里有些名头的人全请来了。 一百金对平常的人,固然是一辈子也赚不到的钱财。 但对这些人,却不过是九牛一毛而已。 夫人付出的呢?嗯,据吴管家统计:布置的东西,吃的食物材料,给下人们做的新衣裳以及赏钱什么的,把这些统统加起来也不过是数千两银子而已。 数千变成数百万。 这是怎么样的对比啊? 这简直是无可比拟的世磊赚头。 但这种生意,几个人能做得到?还做得这么雅? 据说,现在外头已经掀起了《红楼梦》的热潮,文人们为求能一阅此书,不惜到处找人借阅。借到一本书,有时候好几个人轮流着看。京城文人的数目可比拿到书的人要多多了。 当然也有抄本出现,一时京纸纸贵,到处纸坊都开始严重缺货了。 但那些抄本,同夫人精心制作的简直不能相提并论。夫人最后可是让他们用桃花笺纸所书写,封面更是用硬壳所包装,再粘上黑描金图案纸,还粘上了红色的云纹锦缎截制而成的长长的丝带书笺,再配上书袋,加上沉香木所制的外盒。光这一本书的成本就费了几十两银子,上头还有夫人的亲笔签名题词及印鉴。 外头就算有人能找到相同的纸,相同的盒子,也没有夫人的亲笔签名题词及印鉴。 不说,那首词也是绝了。 那首名叫《风流子》的词,由夫人她亲笔书来,更添风流。 “红楼女儿事,侬家里,惹尽古今愁。看满院金钗,无边思涌;重围翠黛,何限情柔。更随处,春明千步障,月罨百花洲。翡翠帘中,佳人携手;鸳鸯池畔,仙子移钩。春风何易逝?梦醒时,已是露冷香篝。曾记芙蓉馆里,杏子楼头;黄土垄中,女儿命短;茜纱窗下,公子情偷。始信情天莫补,顽石空留。” 据说,外头还有那不曾得到请柬的人,愿出千金只求夫人这里所赠送出去的第一版书。只是,却是有市无价。 那些得到书的人,哪一个不是家财万贯,会在乎这点儿钱吗? 他们要的就是这份难得拥有。 一场品书会下来,名也有,财也有,还被赞之风雅至极之事。都说,如此之书,别说是百金,就是千金,他们亦愿往。 这个时候,人人都以为夫人会就地起价,然而,夫人却让吴管家往外放出了话。 在后续如果再举办红楼品书会,她将只会邀请第一次所请之人,同样也只收取百金。百金是为表示对著此书的前辈的敬意,并将从这些收到的钱财中取出十分之一作为善款,为需要的地方铺路修桥。 一时之间,夫人的仁善之名亦为之远扬。 现在的夫人,已经不只是一个只有京城第一美人之名的夫人了,美、雅、善、才、德,不是世俗之人,仿似红楼女儿走入人间。 …… 如果说以前对夫人只是因为是主人,所以不得不服从的话;那么现在,冬藏是由衷的敬佩。历经过了不少任主人,她却从来不曾见过像夫人这样的女子。 她所担心的问题,原来,对夫人来说,根本什么也不算。 只要夫人愿意,她随时可以拥有。 让世人一生孜孜以求的东西,根本无法束缚夫人这样的人。 冬藏再出去替夫人采买东西时,一听说是随园来的,那些人的眼神,简直像在看神仙府邸的来人,还有的不用讲价,比起以前给的最低价都要低,说这些东西是孝敬夫人的。 冬藏从来没有发现过,当一个人的丫头竟然都是这么值得骄傲的事情。 夫人给予她的,远远地超过了她所期望的。 冬藏都是如此,春萌就更不用说了,看李娆的眼神简直跟看神仙没有什么两样了。四人服侍李娆越来地用心,李娆过得也是越来越舒坦。 不过,冬藏也发觉,夫人对有些东西也太没概念了一些。 所以,她善意地提醒。 “夫人可以将一部分金子换成银子和银票,使用起来会方便一些。府中的存银已经不多了。” “嗯,这件事就交给你去办吧。请齐统领协助你,注意安全。” “是,夫人。” 瞧完了银子,李娆的心情好了许多。有这一笔收入,足够她逍遥许久了。随园总共也不过百来口人,一年顶天不过几万银子的开支,李娆虽说败家,但也不过是在吃的、穿的方面讲究一些,真正那些烧钱的古董字画、首饰什么的倒不太重视。就这一笔,也够她开销好几上十年了,更何况她还留了后着。 银子赚得差不多了,干什么好呢? 李娆有些静极思动了。 嗯,她似乎有一个好主意了。 “春萌,替我请吴管家过来。” 却说齐寒这几天都在反复地想着。 那天,李娆问他成亲没有是什么意思呢? 也许,只是随口问问。这是最保险的答案了。但是,直觉却不怎么告诉他。怎么都觉得那笑容有些怪怪的。 “统领,今儿个晚上我们几个约了去杏花洒吃酒,跟我们一起去吧?” 护院赵勇被派了出来做代表,有些战战兢兢的。 对齐寒,他们是又服气又敬畏。他们都是一些兵营里退下来的老兵,都是死人堆里回来的汉子,一般的人还真叫他们瞧不上眼。 不过,对齐寒。 除了服,还是服。 没办法,他们几十个也打不过齐寒一只手,能不服吗? 齐寒摇了摇头。
“你们去吧,酒钱我包了。” “谢谢统领。” 赵勇喜出望外,行了个礼,下去把这个好消息同众人分享,顿时,一阵哄动。不过,齐寒的眼光淡淡地一扫,顿时,就安静了。 吴管家这时走了过来,对着齐寒拱了拱手。 “齐老弟,能借一步说话吗有点事情想同你商量商量。” 吴管家同齐寒如此这般一说,齐寒这才明白李娆为什么那天突然问了那一句,原来,她是存了这个心,倒真是有心了。 齐寒点了点头。 “嗯,过两天我会交份名册给您。” 对齐寒的合作吴管家十分满意。谈完了正事,吴管家抚着胡子,看着齐寒,笑呵呵地道。 “不是我说,齐老弟,你年龄也不小了,也该找个知冷知热的人才是。就是咱们园子里的这些丫头你看不中,我认识的人不少,也可以帮你在外面瞧瞧。 老实跟老哥说,你喜欢哪样的姑娘?” 以前,齐寒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 过得是刀口舔血的日子,成家立业是害人害己。 但当吴管家问起他喜欢什么样的姑娘时,齐寒的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张笑得随性而洒脱的容颜,从来不曾见过一个女子笑得那么自在的,就像那飘过的风,就像天上的云,不受一点儿束缚。 “哈,原来齐老弟心里已经有人了啊?” “是谁啊?” “要不要老哥去帮你说媒?” 吴管家人老成精,齐寒的一丝异样全收进了他的眼里,遂挤眉弄眼地笑问道。 齐寒回过神来,心里不禁吓了一跳,怎么会想起夫人来?夫人哪里是他这种人能想的? 他可不是对夫人有意思,夫人就只是夫人而已。 他只是,他只是,对,只是因为夫人太美而已,从来没有见过比夫人更美的人,美得不只是表相,单论样貌,齐寒也见过几个能与夫人相提并论的。夫人之美,是那种由里而外的美,美得恣意,美得狂放,就像山间盛开的野花一般,朝气蓬勃,充满着鲜活的生命力。 这样的人,自然不是能让人轻易忘掉的。 不要说是他,这天底下任何一个男人见过夫人只怕也会忍不住想起的,无关其他。 齐寒这么告诉自己,这才心安了一些。 近日,京城最火的话题自然是随园南夫人的品书会,和那本传说中的奇书《红楼梦》,据说,读过的人没有说不好的,各个称赞不已,有人读得废寝忘食,也手不忍释卷,如醉如痴。 不过,还有一个话题,也在京城里激起了不少水花。 尤其是那些名门淑媛的圈子里,简直是掀起了涛天大波,不少人哭红了眼,不少人茶饭不思,一切,只因为,京城第一才子——南随风订亲了。 未婚妻是文学殿大学士,户部尚书王大人的次女,也是当今皇后的胞妹,京城有名的才貌德兼备的女子,名唤王嫣儿。 嫣儿,果然是个好名字。 人亦如此,在京城中颇有口碑,求婚者众。在京城贵妇人圈子里十分受到好评,是最理想的媳妇人选。 这一桩婚事可以说是男才女貌、天作之合了。 媒人是安远侯夫人,消息已经经她亲口确认了,板上钉钉,再没有任何疑问的事情。 这件事导致的结果是,京城近期内订亲的人数急增。以前一直对南随风心怀期待的女子们这次们全死了心,含着泪定了亲,女子青春易逝啊。